是手段凌冽的社会大哥。
终究是五脏六腑的凡人。
一刀过喉,一枪穿脑,说死就是个死。
动不动把人弄残弄废,某天可能因为你随便一句话,让别人以为他得罪了你。
你就要奔着弄死弄残他去。
极度恐惧之下,会诞生极度愤怒,很容易出现一不做二不休的狠人。
直接奔着要我命来。
所以这么多年来,很多人说我做事狠毒,不留余地。
但我鲜少对不是江湖中的其他人出手。
即便是抓了老南那片一群生意人,除了看服装仓库的肖飞龙外,其他人我都没有砍一刀。
其余类似开洗脚城的吴老板,我更是连一根手指都没碰。
我会防备江湖人,但做不到防备任何人,难不成去吃碗面条都要顾忌老板下不下毒。
那样活着不如死了。
我事后问过烟花,为什么要在最后关头,替文良说情。
烟花一番犹豫后,还是坦白说道。
当晚,他没有死,并不是他比文良强。
文良出第一刀时,他根本都没有反应过来,速度太快了。
与其说对捅,不如说是文良运气差,居然撞到他手里的匕首上来。
后面文良有机会捅他的脖子,但最终都留手没有捅之类巴拉巴拉的话。
我不相信烟花这个说辞,我能感觉到他在敷衍我。
实际上,烟花也完全没有和我说实话。
或者说,烟花没有说完。
在烟花出院后,曾经见过一次文良。
那天晚上文良确实留手了,是此生文良第一次留手。
他和烟花说的原话是:
“段毅云,跟我走吧,我知道,你是和我一样的人,我们去做畜生,我们去杀人吧,尽情的杀人。”
“你跟在赵青峰身边,是没有前途的,跟我走吧,你是我的同类,是正常人眼中披着人皮的畜生。”
“和我一起走吧,去做畜生,去尽情的撒欢,狩猎……”
千帆过尽,回头再看。
我看人的眼光,远不如文良这种同类间的感知。
烟花确实是个和他一样的人。
那天晚上对捅四刀,不仅文良知道烟花是他的同类,烟花也同样感知到。
不然,烟花不会要我把文良留到他出院。
他们都是同一种人。
对人命乃至对自己的命,都是极度漠视的人。
只不过烟花清楚的知道,这个社会容纳不下自己这种怪物,所以他压抑自己本性。
所以他烫满两条手臂的烟疤,都是他在自我拯救的手段。
直到近十年之后,那场四人之战中,烟花才彻底撕去自己的伪装。
而文良,从他会走路那天,就选择释放自己的天性。
从碾死青蛙,剁鸡脑壳,再到第一次杀人,彻底沦陷在这无边的杀戮快感中。
将杀戮变成一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