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跟你说起过的小赵,不过你们两个是一个地方的人,应该不用我过多介绍了吧。”
原来高雄这么晚才来,并不是要给我什么下马威。
而是直接去接了那位,赵红飞生前的朋友,在我入狱那件事上帮了大忙的贵人。
龚朝宗。
朝宗,这是我见过最霸气的一个名字。
《诗经》中,朝宗是指溪流汇入大海。
商周之时,诸侯面见天子,也称之为朝宗。
不管是溪流入海,还是诸侯见天子,都寓意着臣服。
绝对的臣服。
如果说高雄属于不起眼,要是不开口说话,不展现自己的气度,没人会把他当大老板。
外貌平平无常的一个人。
那么这个龚朝宗,他的长相就十分有特点。
人皮裹豺骨,寿纹刻贪痕,酒色财气缠身,让人一眼就再难以忘却。
精瘦的脸上,总是透露着贪婪,奸猾,算计。
我手抽出高雄的掌心,郑重的朝着龚朝宗伸过去。
“朝宗老哥,兄弟我托大叫你声老哥,还希望你不要见怪。”
“实在是感谢,上次要是没有你,说不定我现在已经成白骨了。”
龚朝宗微微一笑,随着他嘴角拉扯,脸上那细密的褶皱撑开。
那瞬间,我先前在他脸上看到的各种奸贪油滑,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则是大开大合,豪气万千的气度。
“不托大,你大哥在时,我和他也是兄弟相称。”
“没想到,痴长他几岁的我,竟然走在他后头。”
龚朝宗抓起一旁的五粮液,没有用杯子,直接一瓶酒倾倒在地上。
“红飞生前不喜欢喝酒,但这一杯,我敬他,我们三个敬他。”
一瓶五粮液泼洒在地上。
我和高雄脸上也有几分萧索。
今日,我们几个完全不相干的人坐在一起,竟然是因为一个已经离开人世两年的人。
龚朝宗把空酒瓶放到一边,然后没有任何客套,直接坐到主位。
高雄这样的大老板都没有异议,我自然也不会心生不舒服。
况且,我已经隐隐猜出,龚朝宗是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