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深夜,深寒未消。
夜色笼罩大地,晒谷场外的马路旁,两辆七座长安车停放着。
我带着鸭客,小敢,文良,深一脚浅一脚走过泥泞的小路。
向忠从打头那辆车上下来,朝我点点头:“峰哥,准备好了吧。”
他虽然叫我一声峰哥,但语气轻浮,没有任何尊重。
我朝他点点头,“准备好了,出发吧。”
鸭客和我上了前面向忠的车,小敢和文良则是去了后面那辆。
灰扑扑的长安面包车,远没有上次陈昝来时那辆日产佳奔显眼。
向忠一边开车,一边副驾驶的袋子中摸出一个东西递给我。
“大哥让我交给你,让你防身。”
他递过来的是一把手枪,跟那天彭强打烂二瘸子手掌一样的五四手枪。
我犹豫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向忠,你不要和我说,你们准备动枪吧。”
枪是男人的底气不假,但同时在我们这些人手中,也是闯祸的玩意。
就像刘所长那句话一样,枪只有在他们那些人手中才是枪,在我们这些人手中大部分时都只是块铁。
这年代的邮电铁政等部门人员配枪很常见,甚至一些大厂的保安科,也是荷枪实弹。
这些人员把枪带回家也很常见。
松散的管理,导致不少军警用枪流入社会。
在96年之前,想要搞两把军警用枪,甚至是制式步枪,只要肯花钱花功夫,都不是难事。
但我们是混社会,不是要打家劫舍做土匪,更不是把旗子一插要裂土封王。
军警用枪很多混出一点名堂的人都有,但不到万不得已,动枪也是选择用猎枪土枪这种动静大威力小的枪。
威慑吓唬为主。
那天要是姚大勇他们动枪,就不会被老南扭转局势。
但要是动了枪,青天白日持枪杀人,姚大勇他们就是相柳,脑袋也不够砍。
如果向忠说,赵红飞让他们枪杀姚大勇,那我转身就走。
枪杀姚大勇,我这辈子要么亡命天涯,要么被公安打靶。
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向忠呵呵一笑,“峰哥,你想多了。”
“大哥肯定也知道,枪杀人的后果有多严重,后面那些人也都没有带枪,只是顺带给你防防身。”
“毕竟你也是个大哥,总不可能一直窝在这个乡上吧。”
我苦笑着将这把手枪收好。
这东西只能是保命用。
一旦需要用这玩意,特别是用这东西打死人后。
即便是我被迫反击,也意味着我的生涯宣告结束。
少则几年,多则十多年的班房等着我。
山路蜿蜒崎岖,鸭客闭眼假寐,在我和他后面的座位上。
堆放着一大堆刀具,和可以把脸遮得只剩下眼睛的‘悍匪’帽。
老南前一天夜里,已经将情况跟我说得差不多。
姚大勇没有直接回到县城,而是一个和牛仏一样差不多的大镇,宣明镇上落脚。
虽然从行政划分上来说,宣明镇和牛仏镇一样是区公所,下面管着十多个乡。
但宣明镇远比牛仏镇更加繁华。
因为在宣明镇有一座石灰岩矿,不是小矿,而是整个县最大的一座石灰岩矿。
法治不全的年代下,矿场之间的争夺,往往伴随着流血事件的发生。
这座石灰岩矿的老板是外市人,当初就是程林林帮他摆平县城本地的麻烦,带着人替这个老板和本地人打了好几次。
最终让这个外市老板,拿下这座矿。
不过那位老板也没有亏大程林林,计划在宣明镇投资我县第一座成规模的水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