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刻,无言的视线交缠,诉说了千言万语。
“这么惊讶。”他问我,“你希望我们答案不一样吗?”
我笑着摇摇头:“不是。”
我坦言:“只是……我以为你喜欢的不会是这种风格。”
他:“你觉得我会喜欢什么样的?”
“唔……”我略微沉吟,“应该是首英文歌,有点浪漫的文艺腔调,比如——”
我想到了:“《La La Land》那首《City of star》。”
我认为,就算是情歌,他喜欢的也该是这种,现实与理想碰撞的烂漫遗憾。
“那喜欢《遥远的她》的我,让你失望了吗?”他一瞬不瞬看着我。
“好像更满意了。”
我眼睫扑簌:“国语接地气,我喜欢烟火气。”
旋即,我看见笑意在陈最身上疯长。
他笑得像一株迎风舒展的绿植,提前带来了春天。
那勃勃生机吹到我身上,给我主动出击的勇气。
“你说得对,没准我们不止是饭搭子。”
我问他:“你过年回鹿城吗,也许我们还能做旅伴?”
他:“你哪天回?”
我:“我打工人,得年二十九。”
他:“巧了,我也是。”
我眼睛弯起来,已经快忘了开心以外的情绪。
他顺势道:“春节我打算去鹿一中逛逛,你母校是哪所?”
我不知第几次惊叹:“我们竟然还是校友!”
“你哪一届?”
“17届。”
“天呐,我也是!”
……
我们越聊越深,越聊越惊奇——我们身上居然有如此多的共同点。
我们都是鹿城人,同一所高中同一届。
我们都喜咸甜、讨厌香菜,我们都爱听张学友,我们都最爱看《老爸老妈浪漫史》。
我们都喜欢在寂静无人的街道上独自游荡。
我和他甚至,曾在高中的同一天,同一个位置,拍摄过同一次落日。
我们的相遇仿佛命中注定。
虽然我用“lebenslanger schicksalsschatz”作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名片,但实际上我并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天命之子”。
从前我深信,真爱之所以令千万人向往之,正是因为其虚假而不可得。
但这个周日的早上,我的宇宙发生一次大爆炸,重塑了我的世界观。
我开始相信“lebenslanger schicksalsschatz”真实存在。
此时此刻,就在眼前。
——陈最。
我们相见恨晚,有说不尽的话想要彼此分享。
从寂静无人的早间茶餐厅,路过人声鼎沸的电玩城,途径酸甜苦辣的超市货架,与五彩斑斓的衣帽店擦肩。
“高中的时候,我怎么会完全没注意到你?”
我歪头望着陈最,奇怪道:“没道理没印象啊,你这款应该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诶。”
“你也一样。”
他亦露出费解模样:“感觉你应该没少上主席台演讲,我居然现在才认识你。”
但其实,我整个中学时期都灰扑扑的,总自卑低着头。
他没注意到我,何其正常。
我垂目,庆幸轻喃:“还好是现在才认识。”
他没听清:“什么?”
我重新抬头看他,微微一笑:“也许现在才是认识的最好时机。”
他好像被我的话击中,忽然顿足,长久地注视着我。
我们正好停在商场的下沉式滑冰场之上,冰场音乐萦绕耳畔:
“I used to hear a sile song
我曾习惯一人简单如水的生活
That was until you ca along
直至你的到来 打破了这首“独奏”
Now in its place is sothing new
我的生活增添了新的生机
I hear it when I look at you
当我目光注视着你 聆听着它的降临”
微妙暧昧的火星在闪烁,我们的目光与身体都好像被下方的冰面急冻,变得机械不自在。
我一下转过身,面向滑冰场。
我看着冰面上随乐飞驰的人们,心中怦然地转移了话题:“真羡慕运动细胞发达的人,他们像自由飞翔的鸟。”
他抬肘轻撑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