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李闵注意到程青身上的伤痕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一两句话而减少,但程青却以肉眼可见得变得稍微开朗了一些。
李闵觉得这是件好事。
他觉得自己和程青相处,就像在种一株植物,轻柔,细心,还要耐得住性子。
小学毕业当天,暴雨倒灌,张惠珍难得穿了件好看的裙子用来合影留念,然而拍照环节却因为糟糕的天气而无限期延迟了,这令她不大开心,于是踩着恨天高愤愤离开了。
李闵因为家离学校很近,和三两同学一起被老师留在教室里打扫卫生,做一些收尾的工作,程青也选择留下来等李闵。
“我初中可能要离开这里,你呢?”程青左手撑着下巴,坐在空的课桌前,盯着灰蒙的天空有些发怔地说。
李闵“哦”了一声,回道:“我应该在这里的直升初中上学。”
两人自此失散多年。
李闵升上初中更加努力,王叔叔工作升了职,中途还搬了一次家。
尽管初中部距离新搬的家很远,李闵却依旧如同小学一样,带一个钢镚儿坐公交到学校附近,公交到不了的那段距离就步行,于是拥有一辆自行车成了李闵整个初中的愿望。
弟弟王京在他十五岁那一年的夏天出生了,张惠珍的视线自此便没有再落到李闵的身上过。
因一次李闵冒着大雨步行到学校,当晚回家便高烧不退,蜷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而隔壁房间里,张惠珍给王京唱了一夜的摇篮曲。
最终因为学校打电话过来,告知李闵今早缺了课,张惠珍才姗姗来迟地推开那间原本作为储物间的房门,她这才找到了因高烧而陷入昏迷的李闵,摸着他滚烫的额头,有些惊讶,刚想带着他去社区医院,转身又听见了另一间住卧里传来婴儿的哭声。
而李闵这会不知哪来的力气,轻轻攥住了张惠珍的衣服一角,苍白的嘴唇有些起皮开裂,口齿不清地低声呢喃着“妈妈”。
张惠珍却毫不犹豫地扯开了那只无力的手,任由它从半空中砸落,转而步覆匆匆地远离了这样窄小昏暗的房间。
一颗晶莹的泪珠顺着眼角滚落,如同一条即将干涸的小河。
要如何接受呢。
妈妈似乎并不爱自己。
李闵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或许是因为他的出生自始至终都是个错误,他有点讨厌自己了。
李闵逼着自己快点入睡,快点入睡就会好很多了,梦里有爱自己的妈妈,她正轻轻展开柔软的双臂,揽自己入怀,还有慈祥的外婆,眯着眼睛在昏黄的煤油灯光下为自己缝补破旧的衣服。
他又梦到了自己的十一岁时,来到城市之前的那段日子。
大片的,金黄的稻麦随风翻滚,他站在田间,随外婆伛偻的背影,收割着成熟的麦,留下短而坚硬的根茬,他曾被刺破脚掌,流很多血,疼得在外婆的怀中撒娇。
他想回到那里,他觉得自己在那里才是真正地活。但并没有人能够听到他的声音。
李闵在初中拿了很多张奖状,从一开始的进步之星到三好学生,他再不是小学时那个因落下很多课业而跟不上学习进度的问题学生。
说起小学,他又想起了那个浑身伤痕的程青,他离开了这座城市,不知道他过得怎样,他希望他好。
流水般的日子并没有伴随着些微的担忧而停滞不前,升上初三的那段记忆中,李闵第一次收到了一封粉红色的信封,上面还贴心地使用一张爱心形状的贴纸封口,角落处工整地写下了清清楚楚的六个黑字:李闵同学亲启。
在周围的一片起哄声中,李闵只是不动声色地将那封情书稳妥放置在了桌子的抽屉中,他并不像周围的男生那样激动或惊喜,相反,他的心却静得像一汪小池。
假期里有同学约他去书店看书学习。
家里因为想让王京上私立幼儿园的事情在到处找关系和送礼,每隔几分钟,沙发那里放置的红色电话座机就会叮铃铃响起,有些吵闹,于是李闵欣然接受了邀请。
李闵正在埋头写着一套黄冈试卷的难题,钢笔却在这个时候没了墨,于是他打开随身携带的墨水瓶,刚准备抽取,却注意到了对面坐着的男同学相互窃窃私语着什么。
“喂,咱们去租个碟片呗。我这正好有三毛。”留着鸡窝头的男生提议道,说完还捂着嘴别有深意地笑。
一阵欢呼后,大多都是附和。
李闵擦了擦钢笔外的残墨,有些不明所以,但也同意了,捐了五角,于是一群人兴致冲冲来到街角处那家新开的租碟店里。
为首的男生先是咳了咳清嗓,又开口道:“呃,要那种的。”
老板是个烫着爆炸头的女人,正握着把搓子磨指甲,闻声掀起眼皮,视线轻扫面前这群男生,最终停在了李闵身上。
“一块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