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举着瓶装啤酒,正往嘴里灌,澄黄的液体不断从嘴角流下,滴落到皮裙的裙面上。
姜桀夹起凉拌菜,手中的玻璃瓶已经见底。
这次行动大获成功,盗取了价值1900万的珠宝首饰,等风头一过再运到黑市卖掉,每个人都能拿到将近470万的分红,对于他们这群亡命之徒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为了庆祝,4个人特意买了下酒菜,边吃边天南地北的聊着。
“当初选择跟大哥混,果然没看跟错啊!”蚊子喝的满脸通红,眯着眼睛,含糊不清的说。
红姐捋了捋发丝,笑着说:“哎呀,要不是碰上桀哥,我现在估计还在街头卖身子呢....”
平头不爱喝酒,用筷子夹着花生米吃:“如果当年不是大哥天降正义砸晕两个条子,我应该还在吃牢饭呢,话说大哥,你为什么干这行啊?从来没见过你提过呢。”
姜桀喝酒的动作一顿:“我?嗯....”
兴许是喝了酒的缘故,张杰终于说出了自己的过去:“18岁那年我爸妈被夏启正污蔑贪污,在狱中双双自杀,我去当了4年兵,因伤退伍回来又当了两年条子,原本想着找到夏启正犯罪的证据,亲手把他送进监狱帮父母报仇,但结局显而易见,我都不过高官,夏启正反咬我一口,不仅害我丢了工作,也差点丢了命,后来就开始干这行,挣快钱。”
平头恍然大悟:“原来你之前当过条子啊,怪不得这么熟悉他们的办事手段。”
红姐冷笑道:“我们这些底层老百姓怎么斗得过大官啊?为了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可从来没把我们底层人民的命当命。”
蚊子喝的醉醺醺的:“哎呀,来,别谈伤心事,兄弟们喝酒!”
“干杯,蚊子哥!”红姐又开了瓶酒,跟蚊子碰杯。
玻璃瓶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平头以可乐代酒,突然问道:“大哥,要不要把那小子带上来喝点?他可是半个功臣啊。”
反正人又跑不了,姜桀点头默许。
很快,青年被平头从地下室带到了客厅,他仍穿着被绑来时的衬衫,此时的衬衫上已经沾满了血污,他纤长的手指上缠着的白纱布渗出血迹。
平头一时兴起,哄骗夏潮起说这是加入他们的考验,硬是用拔牙钳将夏潮起左手的指甲全部拔下来了,只挑了两个还算完整的打包送去夏家。
这副惨状并没有给青年的长相大打折扣,反而更容易博取他人的同情。
“哟,小弟弟呀,快来喝酒,应该会喝吧。”红姐开了瓶百威塞到了夏潮起的手里。
夏潮起扯着唇角露出一个浅笑:“谢谢姐姐。”
这一句姐姐倒是把红姐给哄开心了,她还拔了一个烤鸭腿塞给夏潮起吃。
姜桀眸色沉沉,把夏潮起拉到自己身边坐着,警告地瞥了眼红姐:“阿红,别对800万产生不该有的想法。”
红姐是女人,看姜桀的语气就猜到了大半,她讪笑几声:“没有没有,您的人我哪敢动呀?来来来,喝酒,喝酒!”
在酒精的作用下,青年的脸颊上泛起胭脂般的绯红,在苍白的脸颊上更像是病态的潮红。
“好热啊,不如去天台边吹风边喝吧?”红姐提议,她喝得眼神迷离。
蚊子扯了扯衣领:“行!”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扛起一箱啤酒。
姜桀倒没反对,他咽下最后一口酒,对小平头说道:“我去看看那两个醉鬼,别再发生上次那件事了。”
平头复杂的瞅着眼夏潮起,手脚麻利的收拾好桌上的残局,便转身去天台找人了。
“原来你之前当过兵。”夏潮起将酒瓶一放,看向姜桀的眼神带着些许崇拜,这种扭曲的崇拜,让人难以理解。
姜桀自嘲的笑了笑:“沦落到此的时候,我才觉得这4年的青春都喂了狗,嗯,小保命符,你为什么想加入我们?”
夏潮起看着自己手指上渗血的纱布:“可能是因为.....我厌倦了夏启正十几年来对我人生的控制,只有和你们待在一起,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在。”
姜桀低声笑了笑,他的嗓音沙哑,尾音上挑:“哦?原来是这样吗?”
“当然,我甚至能把这条命都献给你。”青年认真的说,他咬了咬唇,脸颊上的胭脂色似乎又深了几分,“连这具身体都能给你。”
空气在一瞬间凝固。
男人温和湿润的手掌轻抚着青年的脸颊,带枪茧的手指摩挲着青年泛红的眼角,在细嫩肌肤上激起一阵战栗,他胸腔里的那颗心脏剧烈的跳动着,目光久久交错,男人那双桃花眼显得温柔又多情。
蓦地,青年肩上的布料像丝绸如水般滑落。
沉闷的喘息在被酒味灌满的客厅里回荡,夏潮起紧紧捂住嘴,努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