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司冥府,九重高台的王座上坐着的玄色衣袍的男子正垂眼看手上的簿子,因着冥界天气本就昏暗,所以愈发衬着他肤色的莹白。
——鬼界冥主原来是个小白脸。
翎上自外面走来,衣角带风,连声音竟然都急促了几分。他道,“可有下落?”
九祝挑眉,“这不是帮着看了一晚上了,哪能这么快见着?”
阴司的时间流动要比人间慢上一些,所以九祝口中的一晚上其实是人间的一日一夜。
翎上没好气,“你这里还能分得清白天夜里?”
九祝被气笑了,求人求到这里还敢对自己这样说话的神仙整个四海八荒都找不出来几个。
他懒洋洋道,“我听予阙说你最近流连人间,是为着一个女子?”
翎上走上那高台,没有理他的话,只是皱眉道,“我用神息在方圆几百里的地方测了个遍都没寻着她的气息,想来是有怨魂缠上了她的那颗珠子。”
听到此处,九祝神色郑重了几分,“怨气缠上了锁魂珠,那便是在阴司有了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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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没想到自己醒来的时候,是以实体存在的。好消息是她的新身体换了一张更好看的脸,坏消息是她的灵台里除了自己的意识,还存在着另一个声音。
那声音听着是个女子。
秀秀想起来了那张面目可恐的脸。
秀秀轻声问道,“你想做什么?”
那女子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和无害,但说出来的内容却让人头疼,“杀了荀阆,我自供你差使。”
荀阆这个名字简直让人如雷贯耳,与这个名字一同出现的往往都不是什么好惹的,譬如什么清平荀氏啦,天下第一剑啦,以及这个死得连脸都不全的女鬼啦。
秀秀知道她肯定有威胁人的筹码,于是慢条斯理地如所有被勒索的人那样问出第二句,“如果我不做呢?”
那女子淡淡道,“我刚刚探了你的灵台,若是没看错的话,你便是那楚齐的心上人吧。”
心上人这样暧昧的字眼其实不太适合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秀秀忍了忍,还是道,“我不是他的心上人,若是可以,我现在就恨不得一刀捅死他。”
那女子笑了,“那不正和你我的意,你去杀了那楚齐,顺带把他府上的荀阆一同杀了,岂不皆大欢喜。”
秀秀,“……”
说着说着就又到了死胡同里,秀秀无奈道,“好姐姐,你若是给我寻的身体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这行刺天下第一剑客也许有些胜算,但你且拿镜子照照,我们呆着的这幅身子分明就是个娇滴滴的姑娘家嘛,我们怎么杀了那荀阆?”
那女子道,“怎么不能?这女子可是他的挚爱,五大三粗的汉子也许近不了他的身,但这身体一定可以。”
——原来是“以身入险”。
秀秀开始浮想联翩,试想多大的怨与仇,让一个女子死了化成厉鬼也要回来杀了此人。秀秀想,那必然是一桩可以让列祖列宗都不得安息的仇恨。
秀秀还未来得及再说些什么,忽然听见这所处的房屋外出现喧嚣的声音,似乎是哪个大户人家带了许多守卫过来,吵吵嚷嚷的让人听起来很不妙。
那女子忽然轻声道,“他来了。”
门被推开,率先映入秀秀眼帘的是一双白色缎绣靴,其次是白色的衣袍,挺立的侧脸,以及用白玉簪挽起来的墨发。
秀秀尚还在齐宫的时候,平日除了吃喝拉撒唯一的乐趣便是躺在宫院里的一棵歪脖子树上看话本。那时她的玩伴和其他几个公主不同,因秀秀的几个姐姐生母出身都是些大族人家,所以闺中好友自然也是些有学识教养的小姐。秀秀那会刚十三岁,年初自己的上善宫刚分配了一个十二岁的宫女名叫乐奴,乐奴因和秀秀年纪相仿,两个人关系处起来其实不怎么像主仆,而像朋友。乐奴那会才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翻了看秀秀的那些珍藏话本,遍对故事里普遍穿白衣的男子有了好感。
彼时秀秀看了太多那样印象的白衣少侠,白衣公子,白衣书生,所以时常挂在嘴边有一句不怎么中听的话:恁爹的个白衣骚包,焉能辨其好坏。
乐奴不满,道:齐国的公子齐就喜穿白衣,那端的是白衣君子,温润如玉,博古通今。
彼时秀秀只惊讶于乐奴的成语丰沛程度,对那个叫公子齐的压根没什么看法。只是后来物是人非,秀秀捶胸顿足方觉悔恨,要是她能多问些乐奴这楚齐的私人信息,搞不好自己最后就不会被骗得那样惨。
秀秀看着这楚齐走到自己身边,好像时间都慢了下来。她听见这厮笑着道,“褚姑娘怎的到了此处,让我和荀公子好找。”
秀秀以不变应万变,神色有些冷道,“公子也知道自己树敌许多,我是被歹人撸来此处的吧。”
在秀秀的印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