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脑海里突然冒出藏进那只燕子的影子里的想法时,厌才会惊觉自己真是彻底疯了。其实他在无数次的噩梦醒后,也会有类似的、沾满鲜血的黏腻的幻觉感触,那时他也觉得自己大约快疯了,到底没有。但这次的动机太特殊,与此同时蹿升的行动力也过于强烈了,整个脑子完全没有刹车的打算。
他为这种危机感天人交战了约莫半刻钟,最后顺从了本能。至少本能没有给他带去过死亡,不是吗?
厌也就真的一直跟了过去,尾随也算“销命痕”,这档子事他做起来简直得心应手——不如说,熟练到厌倦。只要他愿意,就可以像影子一样无处不在,也可以像影子一样不被任何人抓住,还可以做一点超出影子范畴的事——趁乱杀人于无形,而不染血。他就这样一直藏在那个少年的影子里,随他混入过长安街市东逃西窜的人群,躲进过满目焦骸一片狼藉的乐楼,还在长安城墙脚下的塌陷处藏过身。
一路的经历,就他所见:乱,太乱。哭嚎、嘶喊、咒骂、呼告,吵得他耳朵发疼;焚烧、打砸、□□、掳掠,脏得他双眼发辣;焦糊、腐臭、血腥、烟尘,闷得他鼻头发堵。他的五感本就敏锐,又身处这种的确已经不亚于人间地狱的情境下,完全是一种折磨。他很想顺手拔刀把眼前大呼小叫除了惊慌什么都不会的无能蠢货们都砍了,但理智又告诉他直接动手只会激起人群新一轮的恐慌,和随之而来更多的、让他恨不能五感尽失的、嘈杂纷乱的东西。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有个可以盯着来转移注意力的目标也不错。
在宁都长安这场史无前例的动乱的第一个清晨,燕云洲和厌一路的言行无一不顺应了乱世中君子和恶徒各自的活法,可谓十分甚至九分之对仗:燕云洲前脚持剑救走一个小姑娘,厌后脚就把那个暴徒砍翻兜掏干净;燕云洲从乐楼中抱出一把断颈的琵琶,厌在他身后捡了几本淫词艳曲投进余烬里烤身体;燕云洲在城墙上搀扶着因为被皇兄背刺,又不得万民信任而气急攻心的长公主,厌则在城墙下略施小计诱杀了皇父的走狗,然后猝不及防接替了此人的工作,狠狠为未来的政敌搅了一通混水。总之,一个手持活人剑,一个挥舞杀人刀;一个好事做全,一个坏事做绝。
这也毫无疑问暗合了他们迥然不同的童年遭际:优裕者才能从自己的优裕中分出些许余力,用行善积德作为对更广泛更深层的社会不公的弥补,精英家庭培养出的天之骄子、人中龙凤,自然一言一行都散发着人性的光辉;而贫弱者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时间一长很难不信奉起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那一套,对社会的阴暗面麻木。
平心而论,要指望一个像厌一样从根里憎恨着这个世界的人突然良心发现也确实不大可能。他顶多觉得各方各面都没指望的社会垃圾死就死了,用他们的血暖自己至少算废物利用。
诚然,厌是个很特殊的人,很奇的人:一个混沌、虚无、诡异、三观扭曲,一个似乎永远只配在阴诡地狱里爬的鬼——宁朝一切的一切社会畸形淬炼出的顶级不可名状之物。他这种人中恶鬼没有昼夜朝夕,没有晨起晚歇,甚至寡言少语乃至不言不语,只是无时无刻不在拖人下水,以对自身不幸的怨恨作为内驱力,不停地始终以最高效率抽刀向更弱者。是以无论从他人生的哪一个时间点进行切片,厌干起坏事都只有一个时态:现在完成进行时。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永恒的此刻。
但鉴于从作者的角度单纯用剧情塑造一个如此纯粹的恶人很难,从读者的角度在心理上理解一个如此纯粹的恶人也很难。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把目光稍稍从剧情中抽离,宕开一笔,再多对他的心路历程一些推演,探讨一下这个角色人设的复杂性和存在逻辑。所谓听其言、观其行、还能读其心,这正是故事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的红利——当然,绝非是要人代入、效仿的意思。
……其实就是,我太想多写写他。
虽说光能照亮寒潭,能覆盖阴影。但厌可不是寒潭,也不是阴影——他是一个黑洞。磅礴的重力场吸去身边除了自己以外所有人的命,再给自身叠加重量,将周围的一切都扭曲得面目全非。
光和热照不亮他、捂不暖他。
能吞噬黑洞的只有另一个黑洞。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一个黑洞为什么还偏要跟着光呢?为什么要跟着始终以这宇宙间最快的速度、永远行走在正确道路上的光呢?
绝不是因为他妄想追及。事实上,厌也知道此人绝不是他能肖想的。命如草芥的贱品最忌讳齐大非偶的愚蠢妄想,一旦染上这样的念头就完了,只有疯子和傻子才上赶着去追,把主动权拱手交到别人手里。
所以,就和他接单后的习惯一样,比起追击,他更喜欢原地等待。这种等待不是守株待兔的等,而是有目的、总掐好时机的等,对他来说,这种等的收获往往是——一击必杀,他总能赢的。
事实也是只要黑洞的能量够大,够强,光自己便会被吸引而来。这是几千年后的物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