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修)
抢。

    我已经等了一年,再忍不下去了,我要听他的声音,扑到他身上嗅他的味道。说实话我的过激反应让我自己都感觉震惊,我难以想象自己会对原本瞧不上的家伙产生这样依恋。

    但好像也正常。

    在「无人知晓」定夺的命运之前,我们萍水相逢,但仅凭一句承诺我就敢把未来压在他身上,替他做恶,给自己搞了十五年刑期,这是多么疯狂,令大脑疯狂分泌多巴胺的行为。

    入狱的一年我无时无刻不在回忆他,我把自己的心驯养成离不开他的狗,而他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做。

    这一认知真相令我兴奋的发抖。就像驾驶200码的赛车行驶在没有栏杆的盘山公路上,比那刺激的多。

    但是很开心。因为我知道我的这份心情会随「无人知晓」传递到托比欧那去。

    贝利可罗挂断电话,看我的目光多了几分震撼:“老板同意见你。”他用仿佛上帝从天上跳下来走到他面前给他敬了一杯冰镇苦艾酒的颤抖声音说话,至于吗?

    “在哪里!”我不理解他的震惊,也不关心,我只想知道托比欧打算在哪召见我。

    贝利可罗头摇的像拨浪鼓,嘴唇在打颤:“我不知道,没人知道,老板从不见任何人,passione最重要的规矩就是别用任何方式打探老板的任何信息。”

    他开什么玩笑。就算是我也知道意大利黑手党是最注重家族荣誉的群体,一个不露面的教父?那部下平时亲吻什么来宣誓忠诚,空气吗。

    “那我……”

    “老板会在想见你时出现。”

    贝利可罗说完这句话就匆匆离开了,该死,他为什么一副撞见了秘密想自裁的样子?

    我摸不着头脑。

    因为我无处可去。狱警归还了我进监狱前所有的东西,一套衣服,身份证件,钱包和里面的五千里拉,这是一个十七岁少年犯的全部财产。

    五千里拉,我甚至不确定它现在够不够买一盘意大利面,我在监狱里看的报纸老说什么经济低迷通货膨胀。早知道就把监狱里挣到的财产带出来一点儿了。

    最后我买了一杯咖啡。

    我坐在靠窗位置,看玻璃窗里倒影。

    一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我憔悴,我的头发长了,监狱里理发师手法太差,所以太久没打理,偏硬的黑发乱蓬蓬卷着盖住后颈,眼睛从刘海缝隙中露出,我的犬齿磕在咖啡杯边缘,品尝苦涩。

    我选择了一家高级酒店做为暂时落脚点。街上逛来逛去的钱包多的是。

    晚餐是玛格丽特披萨和索拉雅,我从不压抑自己欲望,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拖延,不然很可能下个小时就被车撞死,然后以尸体的身份躺在下水道遗憾,这是雇佣兵们教我的。

    饼皮是槽木窑炉烤制,蕃茄酱顺时针厚涂,再加上芝士和罗勒叶,外圈酥脆,内圈松软多汁。

    再配上一口冰镇的索拉雅,这是上帝都要夸赞的超棒晚餐。

    我躺在柔软的沙发上享用它们。

    “Nanneddu cheddu,

    su sole estu chi ti beni(小宝宝啊,太阳已从天边升起)~”

    这样闲适自由的氛围不由令我哼起歌来。我唱的是一首撒丁岛传统摇篮曲,通常由温柔的母亲唱给摇篮中的小婴儿。这是我十三岁时帮史密斯太太修建花园时从她那偷学的。

    “……nneddu……”我突然闭了嘴,不是因为披萨滑进喉咙,而是我感觉到了他。

    “托比欧?”

    我站起来,酒杯掉到地上,我顾不上那流满酒液的昂贵地毯,因为我能感觉到他在屋里,就在——

    生的本能让我反击,四肢百骸升起的喜悦却让我放下手,难以忍受的剧痛袭来,我的肋骨刺进我的肺叶,上涌的血液堵塞着支气管,我却死死盯着那个用拳头抓住我心脏的人。

    ‘噗嗤’

    他动作利落优雅地把陪伴了我十八年的肉块用力扯出来,然后看着我因为脱力跪在地上。

    好像在看一条狗。

    讲真,他的动作很慢,如果我愿意,我完全可以在他刺破我皮肤之前扭断他的胳膊或脖子,但我没有,他的眼睛告诉我他早知道我不会做任何反抗行为,也告诉我他对我真的什么都没做稍显震惊。

    不是什么人都能克制住本能的,对吧?

    我从嘴里吐出脏器碎片,费力抬起脑袋,笑着回望他,“你来找我了……咳……托比欧……”

    就在刚才,一个红色人型物从背后击打我的腹部,顺便在我左胸上开了道贯穿的口,这也是托比欧能用那双修长有力但仍然是人类的手穿过保护我心脏的肋骨,然后把它拿出来的原因。

    这是「无人知晓」看见的,我与它共享视野。

    在红色的人形和托比欧一前一后的中间,我跪在地上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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