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寸头与红毯
我们家重男轻女,我是第四个女孩,出生时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就叫李四丫。直到初中,我在课本里翻到“思雅”两个字,偷偷把名字改了——李思雅,听起来总比“四丫”像个能自己做主的人。
我一落地就被送到外婆家。外婆年纪大了,眼神昏花,管不住我。
那时候我在学校是出了名的野,逃课、跟男生打架,隔三差五就被老师叫家长。
每次看到外婆拄着拐杖,颤巍巍地站在办公室门口,替我给老师鞠躬认错,我心里才会针扎似的疼,回家就赖在她怀里撒娇,说“以后再也不惹事了”,但转头照样翻墙去掏鸟窝。
初中毕业,家里说女孩子读再多书也没用,把我从学校拽了回来。
我没处去,就整天在前后三庄晃荡,谁家办红白喜事,我就蹲在灶台边看炒菜师傅颠勺。
一来二去,竟也学了两手,有时掌勺师傅忙不过来,我还能上去炒两个菜,引得围观的人喊“这丫头片子,手挺巧”。
可在长辈眼里,我这叫“不务正业”,是“人见人嫌的小混混”——毕竟,一个不肯安分待在家里等嫁人的姑娘,怎么看都是错的。
从我记事起,“为弟弟牺牲”就像一道符咒,贴在我脑门上。
大人们聊天时总说:“四丫将来要么给她弟换门亲,要么就嫁个肯出高价彩礼的,帮她弟攒钱娶媳妇。”
我弟是家里的金疙瘩,从小钙片、鱼肝油没断过,却养得面黄肌瘦,像只没长开的蚂蚁。
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除了跟我拌嘴抢东西,啥也不会,可父母总护着他,说“男孩子皮实点没事”。凭什么?凭他是带把的?
二十岁那年,这道符咒终于要显灵了。
弟弟订婚,女方要十万彩礼,母亲眼睛都没眨,就托人给我找了个“婆家”——我从未谋面的一个陌生男人,只说“对方家境好,肯出这个数”,连照片都没给我看。
她说,过完年就让我跟那男人见面,开春就把婚事办了。我对着镜子笑了。
十万块,买我一辈子?那男人得多缺媳妇,才肯要我这个“小混混”?
其实,逃婚的念头早在十六岁就扎了根。
那天我偷听到母亲跟姑姑说:“等四丫再大点,找个能帮衬她弟的人家……” 从那时起,我就偷偷攒钱,藏在床板底下的布包里,一角一角地摞,像在攒一张逃离的船票。
春节刚过,我借口给外婆拜年,躲到了花溪。
外婆听完我的打算,没骂我“不孝”,反而抹了把眼泪说:“走,该走。要是我年轻时候有你一半胆气,也不至于……” 她没说下去,但我知道她指的是什么。
外公在世时,赌钱、酗酒,喝醉了就打她,后来在一个雪夜,自己掉进水塘没了。
母亲那时候还小,是外婆咬着牙,靠给人缝补浆洗把她拉扯大的。
外婆的一辈子,像被水泡透的棉絮,沉重又憋屈。
临走前一晚,外婆翻箱倒柜给我找行头。
她盯着我的长头发皱眉:“女孩子家,太惹眼容易出事。” 拿起剪刀“咔嚓”一下,给我剪成了寸头。
又翻出表哥穿过的旧校服,让我换上:“这样看着像个半大孩子,安全。”
她塞给我两套校服,又絮絮叨叨地嘱咐:“到了蓉城,先找个正经活儿干,没站稳脚跟,不准穿裙子、描眉毛。
要是遇着靠谱的男人……就嫁了吧,别像外婆这样,苦一辈子。”
我对着镜子瞅了瞅,寸头下的脸还是挡不住清秀——外婆总说“这丫头怎么这么周正”。
她看我笑,又叹口气,把一个红布包塞进我行李箱:“这是我年轻时陪嫁的毛毯,晚上冷了盖着。”
我摸了摸,毛毯磨得软软的,带着阳光和樟脑的味道。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外婆送我到村口车站。
车开时,我回头看,她还站在老槐树下,像一尊瘦小的石像。
风从车窗灌进来,吹得我寸头刺刺地痒,心里却像揣了团火——蓉城在南边,那里没有“李四丫”,只有李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