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茁这种混社会的人眼中,遇到任何人,都只会有两种态度。
弄得过对方,就呲牙裂嘴地当狼,吃肉喝血;弄不过对方,就撅起屁股来当狗,被人欺压。
她的眼里,是没有那种忍耐与不甘的。
因为头脑简单,不懂那些复杂的情绪,要么绝对地驱使,要么绝对地背叛。
温懒是陈茁社会意识里的意外,是她和任常那群小太妹,无论如何也驯服不了的糯米糍。
看着是任人搓圆捏扁,可仍旧要耗尽最后一丝力气,黏人一手不好处理的东西。
她们这群人,真是厌恶极她了。
明明啥也不是,不赶紧跪下来当狗,却还在内心耿耿着,劲劲儿地。
不知道在坚持什么?
对此,她们管温懒叫社会化程度不足的呆子。
私下里可没少蛐蛐她。
现在把话一股脑儿地讲出来,可真是舒服多了。
陈茁看到温懒的脸上,似乎还有着隐隐地倔强,想给她个大嘴巴子。
可转念一想,就是给她十个大嘴巴子,又在怎么样呢?
祛不掉她内心的那股别扭劲儿,她总是这么面上服从,心中暗暗骂街的。
不过,以她对温懒的了解程度,估计温懒也不会骂得太过分,顶多骂一些什么坏蛋,混蛋之类的。
温懒给陈茁捏腿,的确是不情愿的。
谁挨了打,还会对霸凌者心甘情愿地伺候呢?
她不是那些小太妹,被打几拳,踹几脚,就完全服从了。
总是有些由文字堆砌起来的,莫名其妙的精神世界,那些不被外人窥探到的地方,不止一次地告诉她,没关系,他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也就只能靠着欺负学生,来扬名立威。
而她的世界,很大很大。
并不是说自己要成为如何重要的人,而是在温懒的心里,无论她成为怎样的人,做怎样的职业,都不会欺负弱小,尤其是那些不会表达的人。
世界似乎总是属于伶牙俐齿,咄咄逼人者的。
她不是很喜欢。
倒不是因为他们会说话,而是他们总是占便宜,没什么规则感。
这就显得老实守规则的人很可怜。
温懒默默在心里演了一场,拯救全世界老实人的戏码。
可她的手上,在给陈茁捏腿时,仍是很卖力气。
唉。
陈茁被她伺候得极为舒适,又开始继续方才的话题。
像是把她当成同乡人一样唠家常。
“我刚才跟你说,我不喜欢穿成舞姬,你听见了没?”
温懒点了点头,小声嘟囔着:“穿成舞姬有什么不好?”总比像她这样砍柴好吧。
做舞姬又不费什么力气,只要做些妩媚撩人的动作,就能获得大量的赏钱。
陈茁对着温懒啧啧了两声,随后说道:“幸好我不是你妈,不然我真的要抽你了。”
温懒手上的动作一停:“你想抽就抽,何必找理由?”
反正,她总是喜欢欺负她的。
“温懒,做舞姬跟做妓女有什么区别?给一群能当我爹娘的老登,还有跟我同龄的小登跳舞。忍受对方扒光衣服的目光,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如果说,方才温懒的反抗,终于让陈茁看得起她一些。
那么,此刻陈茁的话,确实让温懒对她肃然起敬。
她没想过,她们这些人会在意这个。
怀揣着对她们的偏见,温懒小声地问道:“可是,你们不是经常去夜店吗?扒人衣服,同人厮混的事,好像也没有少做吧。”
当初还允许她的前男友公然抱她。
仿佛,全然不在意这种男女之事一样。
陈茁突然仰天大笑了几声:“你看吧,我就说吧,你这个人蔫儿坏。当初我跟任常说,她还不相信。我可是看透你了,你这个假正经。温懒,你从没瞧得起我们过吧!”
温懒低头看了看陈茁,搭放在自己腿上的脚,不轻不重地说道:“总是欺负别人的人,让人怎么看得起呢?”
陈茁踢了她一脚:“你拉倒吧!你不是因为欺负你才看不起我们。你是一直觉得我们是混子,对待感情随便,才看不起我们的。你承不承认?”
温懒的手搭放在陈茁的腿上,生平第一次不那么畏惧地看着她。
“是,我觉得你们很蠢。明明在欺负女孩子上这么厉害,为什么要栽在一个又一个男孩子的手里?”
啪地一声,她脸上挨了一巴掌。
陈茁身上坠的铃铛都在响。
“你懂什么?就算我们被人玩坏玩烂了,也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