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104章

    陆大芬她们回去的第二天, 就再一次来到了水埠公社。

    这次是来给卫生所还板车的。

    还顺路给陆家又带过来十斤黄豆和十斤玉米碎。

    之前她给陆家拉过来的二十斤藜麦米,范长顺并不知道,他还以为这次拉过去的黄豆和玉米碎,才是还给丁水英的粮食呢!虽然肉疼, 可看到三舅子家还给他家的五斤‘河蚌肉干’, 也觉得是自家占了便宜, 也就没那么心痛了。

    陆红阳看到陆大芬送来的十斤黄豆,有些傻眼,她个人并不喜欢吃黄豆,不论是青色的毛豆, 还是黄色的黄豆, 她都不爱吃。

    除了嫩豆腐和油豆腐之外的所有的豆类和豆制品,她都不爱吃。

    她倒是知道一种饭店里经常备下的一种小菜黄豆, 可那个陆红阳根本不会做,关键是,那个相对已经是黄豆比较好吃的做法, 可她还是不爱吃!

    陆大芬看她傻站在看着黄豆的模样,笑着催促她:“赶紧收起来,要是粮食不够吃了, 就去跟我说,我再你们送。”

    能够回馈到三弟妹家, 陆大芬也很高兴, 脸上都是放松的笑意。

    她送完板车和黄豆就回去了,留下陆红阳看着那十斤的黄豆和玉米碎, 不知道该怎么办。

    黄豆是一种,在她看来,怎么做都不会好吃的一种食物, 但在这个时候的人看来,却是好东西。

    因为黄豆里有油,大家本能的就知道,吃黄豆好。

    玉米碎……本地也产玉米,但玉米从来都不是主食,而是闲暇之余的零食,她吃的最多的是甜玉米炖排骨……她只拿过玉米碎喂过鸡鸭。

    本地还有一种糯玉米,吃起来的口感和糯米差不多,但她不知道这种糯玉米和北方产的玉米碎是不是同一种品种。

    但玉米碎粥还是很好喝的,再放一点南瓜一起煮,煮出来甜甜糯糯的,陆红阳还没开始吃的,都仿佛闻到玉米南瓜粥的香味了。

    想到就做,她将玉米碎洗干净后和小米一样放砂锅里煮,不知道为什么,煮出来的和她在学校大食堂里买的口味有些不太一样,但是没关系,还有南瓜和白糖调味。

    南瓜的品种也很多,有做菜用的嫩南瓜,还有口感略面的南瓜,还有本地产的老南瓜,老南瓜的保质期极长,切成块之后和玉米碎一起煮,口感甜甜糯糯,把陆家人给惊喜坏了。

    苦了三年,突然吃到甜甜糯糯的南瓜玉米粥,仿佛生活都变甜了。

    陆红月,陆红星,陆卫党尤其喜欢这种淡淡的甜甜的味道,喝的嘴唇两边都是黄黄的玉米糊,还甜甜的对陆红阳笑道:“阿姐,好喝!还想喝,下次我们继续做这个粥好吗?”

    就连不太爱吃甜粥的陆红阳,在过了三年的苦日子后,居然也觉得这样的甜粥甜到了心里。

    陆红阳自己不爱吃黄豆,陆家人爱吃啊。

    陆红阳不做,陆卫国和陆卫民自己做。

    两人一个在厨下烧火,一个在灶台上挥舞着竹铲子,炒黄豆吃。

    他们一次大概炒了两三斤左右,炒熟后倒入陶钵中,每天抓一把放在自己口袋里,陆卫国下午挑水,饿了的时候,就捻几粒黄豆放口中嚼着,越嚼越香。

    剩下的黄豆都被丁水英收了起来,黄豆真的是好东西,不论是磨豆腐营养丰富,做酱鲜美可口,炒着吃很饱腹,丁水英不知道自己女儿以她的名义给大姑子送了草籽米和甘肃小扁豆,看到大姑子送来的黄豆也是感动坏了,把这份情记在了心里。

    *

    陆大芬他们离开水埠公社后,陆家的生活再度恢复了平静。

    要说有什么意外,就是丁水英的头上真的传染上了虱子,她头发多且长,又不愿剪头发,除虱很是废了一番功夫。

    每次陆红阳让她把头发剪了,丁水英都很抗拒。

    她第一次和陆大河认识时,她就已经是这样的长辫子了,在脑后扎着个粗粗的马尾,辫子搭在胸前,剪了辫子,就好像再也回不去了。

    这些陆红阳不知道,她只是不理解,为什么丁水英宁可头上长虱子,都不愿剪头发,没办法,只能让丁水英勤洗头,正好天气也逐渐热了起来,头发好干,洗完了再给她喷百部酊。

    其实这时候已经有灭虱水,好像还是从苏熊那边引进国内的,一股浓郁刺鼻的味儿,五八年除四害那会儿,街委会挨家挨户的喷,现在街委会还能申请到。

    陆红阳不敢给丁水英用街委会发的,每次都用她从‘拼夕夕商城’买的百部酊代替。

    丁水英坐着看不到背后的动静,还以为她喷的是公社街委会发的苏熊国进来的灭虱水呢,几次一喷,陆家的虱子在暑假来临之前,再一次被消灭干净。

    倒是陆红月,不知道是不是被丁水英那句‘马桶盖头’给刺激了,开始不愿剪头发了,要留头发扎小辫子。

    之前就有人说她是马桶盖头,但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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