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做的事,何止比郑妃要恶劣千倍万倍呢。
“容不下,我恨的发狂。”李从叹气:“可容不下,你就不会留在我身边,曾经我也跟别的女人有庶子庶女,如今也公平了,免得你拿捏我那些错处,你不总要公平,这个公平的分量,够吗?”
谢明枝默然。
“世上有谁把我更爱你,有哪个男人能比得上我的胸襟,以后别再想东想西,别再想跑了。”
到了这个地步,她还能再说什么。
“你被推落水的事,还在查,我会给你一个交代,你可知那日救了你的是谁?是刘氏。”
谢明枝沉默:“所以作为救命恩人,你要封赏她?她已是兖王之妾。”
“想什么呢,她既嫁为人妇,我怎么还可能要她,当初选秀她没嫁人,我也对她没那个意思,这个醋也吃?”
刘氏竟救了谢明枝,赏是肯定要赏的,李从一直都恩怨分明,差人问她想要什么,她竟提出要见李从一面。
第114章 谢明枝害了我们的孩儿
赏赐的事他说了,刘氏想要见他的事,他没说,她若吃醋反而是好事,这表明她在乎,可刘氏算什么东西,也配跟谢明枝相提并论吗,为了这件事生气不值得。
刘氏想见,那就见吧,只是怕此女唐突谢明枝,他根本没把人往未央宫带,只在勤政殿后面的水榭见了一面。
李从只爱谢明枝,可对其他女人也不是完全没有感情,只是相对于江山社稷,没那么重罢了。
他也曾宠过刘氏,那时女人对他来说都一个样,谁让他觉得舒心,他就宠谁,谁能奉承他,他就偏向谁,那时对谢明枝的偏爱,着实不多。
从前他觉得,女人都是一样,那些所谓的宠爱,就是爱,他对自己的女人很好,已经仁至义尽,所以谢明枝指责他对她不够好,他才不能接受,而且完全不明白,自己错在何处。
现在,当真真正正知道什么是爱,才发觉以前自己那些所谓的宠爱,有多么浅薄,甚至这辈子他根本没想为谢明枝守身如玉,选秀的时候之所以不要刘氏,因为刘氏不安分,曾试图挑衅谢明枝。
如今看待自己这个曾经的枕边人,心湖古井无波,甚至比面对白氏还要平淡。
纵然上辈子有情分,这辈子成为陌生人,不再有交集,就是最好的结局。
他不爱刘氏,甚至有些隐隐的厌恶,为何救了谢明枝的,偏偏是她,她出现在那里做什么,有什么企图,御花园有专人打理,怎么可能出现马蜂这种东西,不仅整个上林苑监从上到下的查,连昨日整理杂草的小太监都进了诏狱被提审,那些小姐们一样有嫌疑,包括刘氏。
这些下人形成的关系网极其缜密,宫里的事,甚至主子们一头雾水,底下混了好些年的太监宫女,却一眼就能看出门道,怎么害人怎么吞吃油水,里面千丝万缕的关系不比在前朝勾心斗角简单。
李从不喜欢,但杀是杀不尽的,而且他堂堂摄政王,跟一群没犯错的奴才过不去,就太没格调了,在宫里想要享受便利,这些奴才是必不可少的。
可若是有人借机,通过这些奴才害人,害得还是谢明枝,就别怪他不容情。
刘氏被赐了座,卷着手中的帕子,心中忐忑,摄政王生的好英俊阿,他一身玄色常服,衬的面白如玉,他好像特别适合玄色,一穿这衣服就非常惹眼,而今日他穿的是窄袖收腰的骑马装,即便只是坐在桌案后,也显得宽肩窄腰,身长玉立,一双长腿因为桌案藏不住,支楞在外面,好好一把椅子却坐成了榻。
但因为那本就是一把罗汉椅,所以也并不显得奇怪。
他的头发是束了起来,没戴冠,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脸颊边露出一缕在身前,这一缕碎发贴在面颊处,配上那精致深邃的眉眼。
刘氏察觉到心口在砰砰的跳,跳的很快,脸上也燥的发红。
摄政王也生的,太英俊了,怪不得元京那么多待字闺中的贵女,都盼着他选秀,他是摄政王,今年才多大,二十三?
这么年轻就权倾朝野,若是能嫁给他,不就成了大周最有权柄的女人,权力是能给人赋魅的,更何况李从本身就是个相貌出色的男人。
若是能做他的王妃,不对,他已经有了王妃,王妃已有身孕,他这样好,却还这样洁身自好,而如此出众的男人,竟只能被一个女人霸占,何其荒唐。
她很后悔,当初选秀时,皇后想要把她指婚给这位殿下的,她没见过他的样子,却百般不愿,因为成王没母妃,自己爹爹也是京官五品出身,居然要做一个隐形皇子的侍妾了。
她回到家,跟亲娘痛哭了一场,她爹急得嘴角冒泡,大力疏通关系,最后不知发生了什么,她得偿所愿,嫁给了还是六皇子的兖王,他们一家子分析过了,六皇子虽然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