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想无用, 治病得对症下药,沈棠亲自前去王金花的食肆,察看周遭的环境, 了解她的竞争对手。
经两日探访, 她又细细看了王金花食肆内的布置,每日供应的菜肴。
装潢老旧, 菜肴寻常,与周遭的食肆相较,无独特之处, 仅仅是靠着低价留住了老顾客罢了。
可做生意,若不奔着利去, 不如归家种菜, 喂猪罢了。
王金花瞧她一言不发, 神情严肃。
“沈掌柜,我的食肆还有救吗?”
“容我想想。”
这一想, 想了五日。
王金花坐在食肆中,百无聊赖地看着外边来往的人, 忧心忧声:这是我阿娘留给我的食肆,我全心全力维持, 可近年来,境况日下, 或许是时候关门了。”
她的食肆坐落在闹市之中,地段甚好, 且地皮屋子皆是自家的房产,关了食肆,租赁给他人,一月亦有五两至六两银子入账, 供她一人吃穿用度卓卓有余。
但这间食肆由她阿娘一手开办,一生的积蓄、心血搏得这一隅天地,她须得守住。
可王金花不似她阿娘有着一手好厨艺,她只得雇佣伙计把持灶屋,伙计换了一茬又一茬,唯独菜肴经年不变。
一成不变的菜肴何以应对变化莫测的商海?
她望向坐在灶屋磕炒瓜籽的伙计,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枯木难以逢春啊!”
伙计察觉到她哀怨的目光,误以为不满他一人磕炒瓜籽,抓起一大把炒得焦黄的瓜籽放入瓷碟中,端送到她面前的柜台处。
“我...”王金花语气烦躁,无奈伙计颇有眼色,还未等她发作,人已溜回灶屋。
炒瓜籽散发着焦香,干坐着不如磕瓜籽。
“噗...”她一个个往外沾了唾沫的瓜籽壳。
沈棠匆匆赶来,只见柜台处露出半个脑袋,似地鼠一般。
“噗...”
王金花全然没有察觉到沈棠步入食肆中。
“噗...”
“王东家,你噗啥呢?”
“喔!”她吓了一跳,当即起身,诧异地望着沈棠,稍稍张开的嘴巴,嘴角还沾着瓜籽的碎屑。
沈棠看见了柜台下的瓷碟,剩着些瓜籽,笑着,“王东家磕瓜籽磕美了啊!”她抬指点点了自己的嘴角,王金花反应过来,掌心抹过嘴巴,带走了碎屑。
“沈掌柜,您这边坐。”
“阿德,看茶!”
沈棠入座,喝了几口茶缓了一路而来的口干舌燥。
“我...我以为您也束手无策了。”
沈棠面露喜色:“我给您想了一个法子,不知您可否试试?”
“当真?”王金花变脸比翻书还快,方才的愁色烟消云散,面拂春风,欣悦不已,“我试!劳您仔细与我说说。”
沈棠与她贴耳,细说她想出来的法子。
王金花越听越美,抬起双脚小幅度地晃动。
南无阿弥陀佛,食肆有救了,有救了!
夜里归了家,沈棠在屋中拟写食肆的菜单,烹饪步骤,但手中的笔似个顽皮的孩童,她要写一撇,笔写下一捺,字形歪七扭八。
“我还是驯服不了毛笔!”
她拿起写了十余个字的草纸,不禁两眼一黑,“这玩意儿适合张贴在屋门上,鬼画符,防鬼魅。”
李焕的屋门被轻叩三下,沈棠收回手。
“何人?”
“是我。”
院里的石桌面上铺上草纸。
沈棠:“要不要给你在底下垫上一层纸?这石桌面坚硬不平,恐影响你写字。”
李焕拂袖研墨:“不必。”
他聚精会神,耳听她的陈述,书写下一个个墨字,苍劲有力,字形工整。
“果然只有差生文具多,写字好的人即便拿着树杈蘸墨也好写得一手好字。”
李焕闻言,扬起手中的紫金狼毫:“这不是树杈,乃上乘的紫金狼毫,墨乃松烟墨。”
沈棠:“我这是夸张手法。”
“你省着点用,我没钱给你置办松烟墨。”
李焕:“我屋里仍有许多,你若是想练字,我可赠你。”
“我不会。”
李焕又铺上一张草纸,侧身让出地儿,将手中的狼毫递与她:“试试?”
好笔好墨出好字,或许字写得不好当真与笔墨有关,否则怎么笔墨也要论好坏,价钱呢?
“那我试试。”
沈棠执笔蘸墨,紫金狼毫的触感的确与她所用的笔不同,墨随着手腕一动,写下一撇一捺。
呃...仍旧歪七扭八,沈棠心虚地瞥了一眼李焕,正好被他捕获到,“我来教你运笔。”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