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师傅,你应该知道这兔子肉的生意,本官的本意是给百姓添一些收入,加一份吃食的,若不是已经有人开始想法子圈养起来,本官是无意把这门生意交给一个人垄断的。”兔子抓了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就有人开始圈养了,恪州府的大兔子和中原的家兔其实不大一样,个大毛厚不说,力气也大,往下能挖洞,往上能跳高,所以并不大好养,但这也抵不住现在野兔越来越少,收兔毛的生意却没停的影响,主要还是铜板的动力。
梁明尚却笑了笑道:“大人,您来的不久,确实给沣盂县带来了很多想不到的改变,不过,我有个问题,大人您知道为什么恪州府没有狼吗?”
穆珀挑眉,这个问题还真是个问题,别看恪州府北有荒土南有深林,但真的没有狼,就和那些羊兔子的天敌一样,被这里的人给驱逐了一般。
“你的意思是,恪州府的人,就是狼?”穆珀第一次开始正视这个酷爱做饭的梁明尚,笑了笑。就见梁明尚继续道:“独狼不可怕,它只有一个,再狠也吃不进一头牛;群狼也不可怕,它们虽然强大,但有智慧,不会去自绝生路;唯有饿狼,尤其是一群饿狼,它们不讲规矩,不畏生死,因为吃也是死,不吃也是死,在这个时候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了。”
“七十年前,有人把恪州府一半的狼变成了人,但人有了脑子,反而不希望更多的狼便成人。”梁明尚说着,眼神中有了些惋惜。
“现在恪州府上下都是一群被驯化了的狼,但他们骨子里的狠劲还在,他们现在也很饿。”梁明尚看了眼穆珀,胖鼓鼓的脸上显出了几分肃穆,“大人您来了之后,给他们带来了食物啊。”
穆珀眼神转了转,“我明白了,你是怕这门生意断了。”眼见着手里多了进项,人的心思自然也就多了,现在就有开始养兔子的了,以后要是谁把这兔毛供应的生意给断了,这群人要疯。
“恪州在两百年前是前朝出了名的恶地,”这话不假,别看现在这么老实,前朝这里就是土匪窝子,有名有号的绺子不下二百,而后期不管是起义的兵器还是走私到关外西域的金银,都没少从恪州这儿走,究其根本还是因为一个穷字,“现在这番场景,有的是人不想打破。”
穆珀说的话让梁明尚刮目相看,轻笑道:“你既然看得懂,为何还要做呢?”恪州百姓穷,可豪绅不穷,官员不穷,大家都看得见恪州现在有多安稳,尽管能想到这安稳在百姓们没了活路之后会迎来巨大反噬,却也不想去把这个盖子掀起来。
“我做的不对吗?”穆珀反问道。他做的事之前可没人做过,换句话说,他是在传统方法外,做一个不那么地道的清官,现在恐怕连朝上的人都无法分辨出他做的是错是对。
“我不知道,我就是一个做菜的。”梁明尚嘿嘿一笑,“但是我很好奇,大人还会不会那么做。”
冯睿在旁边听着他们三五句话似乎就说到了一个和生意无关的地方,眼神闪了闪,捻着之前的兔肉丝吃,他才不会开口,又不是真师爷。
“大人做出来的成绩很好。”梁明尚沉思片刻,评价道。穆珀点点头,“我善做官,就像你善做菜一样。”
梁明尚的身份肯定不简单,但这样一个不简单的人在这个小县城里隐藏了至少十年,至少在穆珀和姬殇查过的资料中,就像这个人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那大人将这门生意交给我岂不是更可以放心?”梁明尚哈哈一笑,好像对兔子肉的生意并不死心。
“这野兔肉,好处理吗?”穆珀没有明确回答,他有点好奇梁明尚和迟立明的关系,从刚才梁明尚说七十年前的事,那是恪州羊刚刚出现的时候。
梁明尚摇头道:“很不好处理,这兔子肉油少,肉硬,长时间炖煮容易老,时间短了味道不透,那股子土腥味就去不掉,而且本身香味几乎没有,如果不是大人指明了路子,我恐怕再过个五年也不会把主意打到兔子身上。”
“兔子就这么难抓?”穆珀又道,看上去和生意也没有什么关系。
“不好抓,耗费的力气和吃到嘴里的肉根本不对等。”梁明尚继续摇头,“而且野兔狡兔三窟,往往要两三个人合作才能抓到,抓到后肉又不够分。”
“兔子不如羊啊。”穆珀笑着道,梁明尚至少是恪州府以前的豪绅,甚至说,他们家长辈,或许就是那个在七十年前把狼变成人的大手。
“当然不如羊。”梁明尚一瞬间有一种被看透的感觉,“粮食也不如羊。”
穆珀收敛了笑容,从桌子上的骨头里挑出一块羊排骨和一块兔排骨,明显的大小差别,“这只兔子,归你了。”
梁明尚咧嘴一笑:“大人放心,兔子打不过羊。”不会让当年的事再次上演了。
第174章 明镜高悬【倒v结束】
从梁明尚那里出来,冯睿看了看穆珀道:“这个梁明尚能做的好吗?”他虽然是个走江湖的,但抛开大环境,做人都是一套道理,穆珀和梁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