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度的烧伤,其中最严重的便是那具冒充她的尸首。
那具尸首,面目模糊,浑身焦黑。之所以能判定是她,其一是因为尸首上残存的衣物。
衣物碎片主要为她及笄那日所穿的绛红大袖长裙。衣裙上有金银线错织的繁复芙蓉花纹,是母亲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几名近身服侍母亲的仆妇,都一一做了证实。
其二,为那具尸首上的碧玉莲花双合长簪。
那支簪子,是江姨母提前在薛家玉铺定制,及笄礼上亦由江姨母亲自给她簪好。
西洲府衙拿着簪子,找薛家玉铺的掌柜确认过——簪子确实出自薛家玉铺,且正是江姨母提前定制的那支。
其三,尸首检验出来的,如身量、骨骼等生理特征,皆与她吻合。
黎慕白停下疾走的彤管,蹙眉注视着铺在案上的尸格。
据尸格来看,该具冒充她的尸首,口鼻内俱有烟灰,双手与双脚均蜷缩,是十分明显的火死之症状,与王赟从西洲府衙抄录回来的内容相同。
但是,王赟抄录回来的另外二份尸格,与曹用那日在义庄所言,出入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