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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其中重复最多的仍是他的死。

    他死于车祸,逝世时才二十一岁, 距离二十二岁的生日仅有一天。也就是说, 他死在了生日前夜。

    “我们本来都已经要结婚了。”江莲声泪俱下, “那时我怀着你, 只等他到法定婚龄, 我们本来就要成功组建家庭了,可是那天我们的车刹车忽然失灵,在高速上,一百二的速度,连开了十公里, 最后还是撞到了护栏上。你爸爸保护了我, 自己却……”

    “为什么刹车会失灵?”

    “因为有一个小偷。”她瞪大眼睛,咬牙切齿回答他的问题,仿佛空气中有一块看不见的腐肉,需要她像鬣狗一样,用牙齿啃咬撕扯, “有一个小偷, 他想偷走你爸爸的一切。我知道一定是他搞的鬼,大家都说这是一场意外,只有我知道……只有我知道一定是他害死了你爸!”

    妈妈神神叨叨,沉浸在自己的隐喻和象征里, 反刍着那些只有她知晓的回忆,江彻每次想要问得更仔细,她都会以他年龄太小藏不住事为由拒绝向他透露更多细节,连父亲具体的名字都不肯告知,只是一味提醒他,要好好读书,将来才能替父亲复仇。

    复仇。

    这样的字眼似乎更多出现在快意恩仇的武侠小说里,而不是二十一世纪,尤其是替父报仇这样古老的范式。她要他成为眉间尺,背着雄剑去斩下大王的头颅,江彻懵懵懂懂,只听懂了“好好读书”四个字。

    于是他好好读书。

    按照学区分配的公立小学师资并不算多好,同学中也有很多不爱读书纯混日子的类型,江彻算是同学里难得爱学习的人,成绩鲜少掉出全班第一名。

    他知道江莲为了供他读书有多辛苦,常常挑灯缝制手作包包,以至于年纪轻轻就有了老花眼。

    为了不辜负妈妈的努力,也因为休息会让他有浓重的负罪感,江彻很少出去玩。同龄人集体约着打电玩或者闲逛小卖铺的时候,他的休息时间几乎全被家务与学习占满,难得的一点空闲,也会捧着从图书馆借阅来的课外书阅读,因为江莲说过“你爸爸最爱看书”。

    她期望看到他的行为举止沿袭早逝的父亲,出于孩童对母亲天然的信赖与讨好,他向着她的期待前进。

    但少年心性天生贪玩,也隐隐渴望融入集体,初二那年,在听说学校将要举行一个篮球赛以后,江彻破天荒报名参加了。

    对篮球的认识只来源于有限的体育课以及课上那二十分钟的自由活动时间,幸而他长得高,运动神经又好,先天条件的优势让他帮助班级有惊无险地夺得了比赛的冠军。

    礼品是老师们特意准备的奖牌——不锈钢外镀了层铜,廉价的小玩意儿,沾水以后就会氧化变绿,逐一挂到获胜学生的脖子上,他站在中间,也收获了一枚。

    戴着那枚奖牌回到家里,江莲问他为什么今天晚了半小时回来。

    他正清洗着刚刚摘好的菜心,闻言将藏在衣领内的奖牌扯出来,笑着说今天下午提前了一节课放学,给他们打篮球比赛的决赛,结果他们班和另一个班打得不可开交,拖到不得不加时。他含蓄地没有直接言明“我们班是冠军”,但手里被夕阳折得明晃晃的奖牌明白无误在彰显一种可爱的得瑟。

    江莲果然意会了他的意思,然而她并没有给予他期待获得的正面回馈,江彻看到他妈妈掩住脸,豆大的泪水从她指缝里滚下,伴随一种哀恸的呜咽,任是谁看了都不会将其误会为喜极而泣。

    他僵在原地,在江莲一声声的哭声里恍然明白了一些东西,抿了抿唇,低声向她道歉:“……对不起。”

    他反省自己的罪责——

    他不应该玩篮球,不应该参加比赛,不应该把有限的时间荒废在这些无所谓的事物上。

    他应该更加努力地学习。

    “妈妈也希望你能过得开心,可是那个害死你爸爸的人家大业大,小彻,你如果不努力,以后是没法给你爸爸报仇的。”江莲抹着眼泪,提醒他,“难道你忍心看着爸爸尸骨未寒,沉冤不得雪吗?”

    他缓慢地摇头,在江莲期艾的注视下沉默良久,最终拽下了那枚尚未被体温捂热的奖牌,当着她的面,将奖牌掷进了厨房垃圾桶里。

    江莲紧绷的脸上这才露出松一口气的神情,又担忧地小声问他:“你不会怪妈妈吧?”

    他转身,继续洗着盆里没洗完的菜心,挽起来的衣袖下是还没完全发育完的清瘦的骨骼,纤薄的皮肉覆盖其上,被水泡得微微发白发皱。水声潺潺里,他低低地应了一声:“不会。”

    初三中考前一周,学校组织拍毕业照,初三所有班级轮流上到礼堂舞台上,一排排一列列站好,由快门定格下青葱的三年。

    结束后身为班长的女孩顺手递给他一本同学录,笑吟吟且落落大方地说:“填一个呗江彻,给我留作纪念,填完明天还给我,谢谢啦!”

    他翻了翻,厚达一百页的同学录已经密密麻麻填了三十多人,他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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