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玛丽丝自从进门起,就一直认真地看着她,听薇薇安说完,她眼睛更亮了。 “我喜欢您这样的说法,小姐。”
从达玛丽丝那里,薇薇安知道了这家人的情况。
这是一个学者的家庭。那对年长的夫妇是科特沃斯先生和他的妻子。科特沃斯先生是剑桥基督学院院长。他们有几个儿子,而达玛丽丝是他们唯一的女儿。
薇薇安是科特沃斯一家从教堂回来的路上捡回来的。当时她昏迷不醒,手臂流着血,一条腿也伤得很重。
“莫普西忽然跑到坡下,我们怎么叫都不回来,她跑了很远,还一直朝我们叫。父亲原本不想让我过去,可莫普西从来不那样叫。”达玛丽丝一脸后怕,“幸好,我们跟着她去看了看,发现了您。”
“莫普西?”
毛茸茸白色的一团跑了进来,那是一只小西班牙猎犬,白毛里夹着栗色斑块,耳朵垂在脸侧。它跑到床边,前爪搭上床沿,黑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薇薇安,用湿漉漉的鼻尖轻轻碰了碰她垂在床边的手指。
原来她在昏迷之前听到的犬吠是这只小狗的声音。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6章
人的生命力很顽强。
科特沃斯一家发现薇薇安后, 她足足昏迷了一个星期才醒。醒来以后,她手腕上的伤经过重新清洗和包扎,竟然愈合得很快。
免疫系统好像有种奇怪的叛逆, 平时的小毛病不太在意,到了真正要命的时候, 就顺手把那些旧账也一起清了。在这段恢复期间, 薇薇安的胃疼再也没有犯过。
可她始终没想起来,她为什么会晕倒在白垩坡谷底。脑震荡容易造成片段性失忆,问题是,什么导致了脑震荡?她从马上摔下来了?那杰里米呢?总不能是他们两个都一起从马上摔下来了吧?
科特沃斯一家发现她时,那一片白垩坡上只有她一个人,杰里米并不在她身边,他又在哪里?
况且,轻微脑震荡导致的记忆缺失,通常不会持续太久。可一个多月过去了,她依然想不起自己怎么会出现在那里,从剑桥回伦敦的路上又发生了什么。
不过,这段时间她倒是得到了很好的休息, 不知不觉已经在科特沃斯家度过了一个夏天。
她当然着急回伦敦,可她不敢贸然联系莉斯她们。她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一切。她来剑桥时用的是男装身份,可科特沃斯一家发现她的时候,她穿的却是女装。
她为什么会穿着女装离开剑桥?牛顿发现她的女装身份了吗?除了牛顿,还有谁发现了她的秘密?
更奇怪的是, 伦敦那边始终没有消息。她已经离开了一个多月。既然洛克和莉斯没有找来,也许在那段被她遗忘的时间里,她已经用某种方式通知过他们了。
还有一个原因,是她自己也说不清的。她很喜欢科特沃斯一家,他们让她产生了一种亲切感。
在确定这家人确实善良可靠之后,她终于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名字。科特沃斯先生和科特沃斯太太没有逼问她更多,温和地接受了她暂时无法解释的过去。
说来奇怪,薇薇安已经将莉斯、南希和艾米丽当成家人,但她的家里没有“长辈”。科特沃斯夫妇给了她久违的当孩子的感觉。
尤其是科特沃斯太太,也许是因为她昏迷的那个星期里,科特沃斯太太经常来探望她,有时还会亲自上手照顾,薇薇安总觉得她格外亲切,像母亲一样。
而达玛丽丝,就像她的小妹妹。这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有着明亮的眼睛,爱读书,也爱问问题,经常抱着书来到薇薇安的房间里,一坐就是大半天。
哪怕薇薇安累了,没有和她说话,她也不觉得被冷落,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窗边翻书。
至于那只小狗莫普西,它似乎认定了薇薇安是自己从树丛里捡回来的东西,只要达玛丽丝一松手,它就往薇薇安床边跑。
等薇薇安可以下床活动以后,有时候坐在小客厅的沙发上,莫普西也会跳上来,贴着她没有受伤的那只手趴下,把头搭在她的手腕上,仿佛这样才算守住了她。
“莫普西很喜欢你,”达玛莉丝一脸笑意地看着薇薇安和一旁的小狗,“我很感激上帝的安排,我从来没有过女性同伴。”说着,她又握了握薇薇安的手。 “别担心。我相信您很快就会想起一切的。”
薇薇安淡淡笑了一下。达玛丽丝聪明、真诚,对人毫无保留,让她想起艾米丽。
可一想到艾米丽,薇薇安心里就浮起一种说不清楚的不安。她最后还是莉斯她们写了一封信,询问艾米丽的情况,也说明了自己现在的所在地。
信写得很谨慎,没有提起太多细节,只说自己暂时在科特沃斯家中养伤,一切尚可,不必惊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