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溃军
    不是“砰“的一声断的,是很安静地断的,像一根绷太紧的弦,到极限之后不是弹回来,是悄无声息地散了。

    他下马。没人注意到他。这些兵痞的注意力全在抢和糟蹋上,连马蹄声都没听见。

    杨旷走到最近的一个兵痞身后。那人正弯腰在翻一口缸,背对着他。杨广的身体比杨旷重,但骨架大、胳膊长。他一把攥住那兵痞的后领,往上一提,那人双脚离了地,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

    另外几个兵痞转过头来。

    他们看见了龙袍。

    枣红马在身后,晨光照着那人身上的金线。虽然赶路时不穿全套朝服,但杨广身上那件玄色常服绣着四爪蟒纹,腰间玉带——这不是普通人能穿的。

    “陛——“

    第一个字刚出口,杨旷已经动了。他拔的是身边侍卫的刀。杨广的身体不擅刀,但杨旷会。全军武术冠军不是白拿的——刀在他手里转了一个半弧,干净利落,一刀。

    那个按着女人的兵痞的手臂和肩膀分了家。

    血飙出来的时候,其他几个兵痞已经跪在了泥里。抖成一团。

    杨旷不说话。他把刀往地上一插,刀身插进泥里,嗡地晃了一下。

    他走到那个女人身边。脱了自己的外袍——绣着蟒纹的那件——盖在她身上。女人没动,眼神还是空的。杨旷蹲下来,声音压到最低,用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温柔说了一句:“没事了。“

    萨水之后第一次开口,声音里有一种杨广从未有过的东西——稳。像一块石头,不晃。

    他站起来,看那几个跪着的兵痞。

    “你们是哪一营的?“

    “陛、陛下饶命——小的们是……是左翊卫的——“

    “左翊卫。“杨旷记住了。

    他走到那个断臂的兵痞面前。那人没死,在地上滚,断口处涌着血,嘴里嚎着。杨旷低头看了他一息。

    然后他拔出插在地上的刀。

    第二刀。脖子上。不滚了。

    安静。整个村口只剩枣红马打了个响鼻。

    杨旷把刀递回给侍卫。侍卫的手在抖。不是因为血——宫里的侍卫见过血。是因为皇帝亲手杀了人。杨广杀过人,但不是亲手,是下旨。杨广的手是用来拿笔和端酒杯的,不是用来拿刀的。

    杨旷前世带的兵,入营第一课不是打靶,是学《军人手册》。手册第三十七条:严禁对非武装平民实施暴力行为。违者送军事法庭,最高可判死刑。每个新兵蛋子都要在手册上签字按手印,背得滚瓜烂熟。到了战场上还有《交战规则》——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什么情况下必须停火,什么情况下必须保护平民。ROE卡片每个兵口袋里揣一张,指挥官确认后才能行动。

    狼牙大队执行反恐任务时有一条铁律:宁可自己人多挨两枪,也不许误伤一个平民。有个中士在清剿时误伤了一个村民的胳膊,回来后杨旷亲自给他上了军法——不是因为心疼村民,是因为“规矩就是规矩,规矩坏了,军队就烂了“。

    眼前这个时代,没有手册,没有ROE,没有军事法庭。士兵抢百姓是天经地义,军官杀士兵是家常便饭。唯一的规矩是——皇帝说什么,什么就是规矩。

    所以杨旷刚才做的事不是“杀人“。是“立规矩“。用这个时代唯一听得懂的语言——刀——立一条新规矩:兵不犯民。

    他不知道这条规矩能撑多久。但一件事开了头,就比一百件没开头的事强。

    “把他挂起来。“杨旷指着地上那具尸体,“挂在路边最高的树上。给他脖子上挂块木牌。“

    侍卫等着他说牌上写什么。

    杨旷说:“劫掠百姓者,此下场。“

    他翻身上马,拨转马头回官道。身后那几个兵痞还跪着,没人敢动。那个被盖了蟒袍的女人也没有。

    杨旷骑回路上的时候,沿路的士兵看见了。龙袍没了——他只穿着中衣,外面盖着的那件留在了村里。但他骑在马上,身上带着没干的血,从村口出来。消息比马快,不用他解释,沿途的兵自己开始传——

    “陛下亲手砍了个劫村的。“

    “挂树上了。“

    “牌子上写的''劫掠百姓者,此下场''。“

    传话传了三遍就变了味。但核心没变:皇帝杀了兵,不是因为他们打了败仗,是因为他们抢了老百姓。

    士兵们的眼神变了。不是感激——离感激还远。是困惑。困惑底下藏着一丁点别的东西——像是埋在冻土下面的草芽,还不知道该不该往外顶。

    杨旷骑马沿着队伍走了一遍。

    他在看。

    不是看士兵——士兵什么样他已经心里有数了。他在看军官。看那些骑马的、穿甲的、带兵的校尉和郎将。

    杨广的记忆帮他对上了名字和脸。

    有几个人,看见他骑过来,立刻翻身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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