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马。没人注意到他。这些兵痞的注意力全在抢和糟蹋上,连马蹄声都没听见。
杨旷走到最近的一个兵痞身后。那人正弯腰在翻一口缸,背对着他。杨广的身体比杨旷重,但骨架大、胳膊长。他一把攥住那兵痞的后领,往上一提,那人双脚离了地,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
另外几个兵痞转过头来。
他们看见了龙袍。
枣红马在身后,晨光照着那人身上的金线。虽然赶路时不穿全套朝服,但杨广身上那件玄色常服绣着四爪蟒纹,腰间玉带——这不是普通人能穿的。
“陛——“
第一个字刚出口,杨旷已经动了。他拔的是身边侍卫的刀。杨广的身体不擅刀,但杨旷会。全军武术冠军不是白拿的——刀在他手里转了一个半弧,干净利落,一刀。
那个按着女人的兵痞的手臂和肩膀分了家。
血飙出来的时候,其他几个兵痞已经跪在了泥里。抖成一团。
杨旷不说话。他把刀往地上一插,刀身插进泥里,嗡地晃了一下。
他走到那个女人身边。脱了自己的外袍——绣着蟒纹的那件——盖在她身上。女人没动,眼神还是空的。杨旷蹲下来,声音压到最低,用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温柔说了一句:“没事了。“
萨水之后第一次开口,声音里有一种杨广从未有过的东西——稳。像一块石头,不晃。
他站起来,看那几个跪着的兵痞。
“你们是哪一营的?“
“陛、陛下饶命——小的们是……是左翊卫的——“
“左翊卫。“杨旷记住了。
他走到那个断臂的兵痞面前。那人没死,在地上滚,断口处涌着血,嘴里嚎着。杨旷低头看了他一息。
然后他拔出插在地上的刀。
第二刀。脖子上。不滚了。
安静。整个村口只剩枣红马打了个响鼻。
杨旷把刀递回给侍卫。侍卫的手在抖。不是因为血——宫里的侍卫见过血。是因为皇帝亲手杀了人。杨广杀过人,但不是亲手,是下旨。杨广的手是用来拿笔和端酒杯的,不是用来拿刀的。
杨旷前世带的兵,入营第一课不是打靶,是学《军人手册》。手册第三十七条:严禁对非武装平民实施暴力行为。违者送军事法庭,最高可判死刑。每个新兵蛋子都要在手册上签字按手印,背得滚瓜烂熟。到了战场上还有《交战规则》——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什么情况下必须停火,什么情况下必须保护平民。ROE卡片每个兵口袋里揣一张,指挥官确认后才能行动。
狼牙大队执行反恐任务时有一条铁律:宁可自己人多挨两枪,也不许误伤一个平民。有个中士在清剿时误伤了一个村民的胳膊,回来后杨旷亲自给他上了军法——不是因为心疼村民,是因为“规矩就是规矩,规矩坏了,军队就烂了“。
眼前这个时代,没有手册,没有ROE,没有军事法庭。士兵抢百姓是天经地义,军官杀士兵是家常便饭。唯一的规矩是——皇帝说什么,什么就是规矩。
所以杨旷刚才做的事不是“杀人“。是“立规矩“。用这个时代唯一听得懂的语言——刀——立一条新规矩:兵不犯民。
他不知道这条规矩能撑多久。但一件事开了头,就比一百件没开头的事强。
“把他挂起来。“杨旷指着地上那具尸体,“挂在路边最高的树上。给他脖子上挂块木牌。“
侍卫等着他说牌上写什么。
杨旷说:“劫掠百姓者,此下场。“
他翻身上马,拨转马头回官道。身后那几个兵痞还跪着,没人敢动。那个被盖了蟒袍的女人也没有。
杨旷骑回路上的时候,沿路的士兵看见了。龙袍没了——他只穿着中衣,外面盖着的那件留在了村里。但他骑在马上,身上带着没干的血,从村口出来。消息比马快,不用他解释,沿途的兵自己开始传——
“陛下亲手砍了个劫村的。“
“挂树上了。“
“牌子上写的''劫掠百姓者,此下场''。“
传话传了三遍就变了味。但核心没变:皇帝杀了兵,不是因为他们打了败仗,是因为他们抢了老百姓。
士兵们的眼神变了。不是感激——离感激还远。是困惑。困惑底下藏着一丁点别的东西——像是埋在冻土下面的草芽,还不知道该不该往外顶。
杨旷骑马沿着队伍走了一遍。
他在看。
不是看士兵——士兵什么样他已经心里有数了。他在看军官。看那些骑马的、穿甲的、带兵的校尉和郎将。
杨广的记忆帮他对上了名字和脸。
有几个人,看见他骑过来,立刻翻身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