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當時情況緊急嘛。”薩麥爾聳肩,“反正只要有足夠冥銅就能再生恢復,不用擔心……”

    “你右胳膊是我經常抓的——盤的時間久了,上面原本已經有我的氣味了。”塔莉亞面無表情,靠在薩麥爾腿上,伸直纖細的手指去戳他的頭盔,“現在你長了一條新的出來,我又得重新做舊了。”

    “這是什麼巨大貓科動物的習慣嗎?”薩麥爾的頭盔搖晃著問。

    “魔族就是有一部分魔獸的身體特徵與文化習慣的,嗅覺與聽覺靈敏,像野獸一樣喜歡標榜力量與威權。”塔莉亞望著他的頭盔側面出神,“所以人類、精靈和矮人都看不起我們,管我們叫野蠻人。諸神時代的魔族都是奴隸,地位和牲畜差不多,靠著眾神賞賜的一點點靈能飼料過活。後來靈能從地下洩露了一大部分出來,把邊緣地區的宜居帶又轉化回了群星之初的荒蕪魔域,我們才獲得自由。”

    “無意冒犯。”薩麥爾補充,“我覺得這個習慣也挺可愛的。”

    “倒也沒覺得冒犯,反正這是事實——至於可愛?不像是你的審美能力會說的話,笨蛋盔甲。”塔莉亞伸出雙手,來來回回摩挲揉搓著薩麥爾剛剛恢復的右手甲,叮叮噹噹一陣輕響,直到連冰冷的冥銅表面都留下些許暖意,“總之,魔族的嗅覺都很敏銳,每個膽敢靠近你的魔族都能聞出來——如果你到處亂跑的時候碰到什麼花枝招展的彩羽毛牝雞,她們會知道這個強壯、聰明、帥氣、可愛的乖孩子已經名花有主了,識趣地放棄拐走死靈小王子的邪惡計劃。”

    她探起上半身,親暱地摸著薩麥爾的頭頂。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地下城里的魔族們有時候看到我會奇怪地笑一下——我以前不知道自己每天都頂著你的身份證出門。”薩麥爾吐槽,“感覺有點奇怪。”

    “這在我們的文化裡很正常,也很有必要,知道嗎?”塔莉亞翻了個白眼,在薩麥爾腿上支撐著,調整了一個更舒適的坐姿,“你還是接觸魔族接觸得少,不瞭解這些文化。”

    “我每天都要和三十多個年齡各異的魔族打招呼道早安,身上還時不時掛著一個魔族頭子,這屬於接觸得少嗎?”薩麥爾探身抓過一個枕頭,塞到塔莉亞腰間。

    “我們的地下城里根本沒有正經的地城魔族!他們全都是常年和人類做買賣、飽受人類文化薰陶的流亡者!他們甚至很樂意和人類稱兄道弟!”塔莉亞誇張地比劃著,“我也不是正經魔族!我是混血!我老媽是純人類,我老爹是騎士家族在雪地裡撿來養大的流亡魔族,滿口人類的禮節與道德,看到來搶遺物的冒險者不小心死掉了會悶悶不樂很久!我就在這種環境里長大!”

    “你迄今為止親眼見過唯一的真正地城魔族,是獵殺者穆薩-薩拉曼達!還有印象嗎?”她柔軟的手掌拍了拍薩麥爾的頭盔側面,發出空蕩蕩的鐺鐺回聲。

    “超雄黑皮猛男,用抽鞭子和砍兩刀的方式向別人打招呼,暴力狂,對自己人也動不動拳打腳踢,腦子裡塞著一坨火,基本無法溝通——差不多懂了。”薩麥爾的指尖慢慢撥動著塔莉亞的髮絲,看著劉海被撫開露出光潔的額頭,鋼灰色的明亮髮絲在冥銅指尖盤繞著。

    “正經的地城魔族文化和狼群差不多,最強的當領袖,承擔起排程與管控靈能生態的族群責任。其他次強的當骨幹,在核心區居住與勞作。剩下的老幼病殘全是圈養的半奴工,連地城大門都進不去,跟魔獸們住在蟲道生態區和鑄造工坊區打雜。”塔莉亞解釋。

    “瞧瞧我們的地下城,簡直像個井井有條的開明人類城邦,把劣化的魔族流亡者當成心腹與骨幹,把路邊撿來的流浪人類也當做溫馨大家庭的一部分——要是瓦拉克看到這幅景象,絕對會笑得直不起腰。”

    “萊桑德不是流浪人類!”薩麥爾辯解著,“他在弗洛倫王國有家,不是流浪漢——也不是流浪貓——他也不是我撿來的,是主動跑到骸心來調查歷史真相的義士,我只是招待了他,留他在這裡居住。”

    “那種事情無所謂啦,你高興就好。只要你喜歡,我可以接受你多養幾隻的——我對人類不過敏。”塔莉亞擺手,“總而言之,正經地城魔族跟你以為的完全不一樣,他們就像是一群會說話、會穿衣服、掌握工藝技術、會搞藝術與建築的獸群,崇尚力量和弱肉強食——你知道像你這種具有超群力量的兇殘冷酷怪物會引得她們的尾羽開屏嗎?”

    “我只是一坨死靈化的金屬!”薩麥爾攤手,“還有,我什麼時候兇殘冷酷了?”

    “她們才不在乎!她們只是狂熱地痴迷於力量而已——才不在乎你是死靈還是魔族,是人類還是精靈與矮人!而且她們都是混蛋!只會在你強壯時喜歡你,一旦你變得軟弱了就會看不起你!就像梅瑞克家的堂姐一樣!”塔莉亞氣勢洶洶地扯著薩麥爾的胸甲邊緣,“總之,你得時不時跟我待一陣子,留下氣味是必要的!”

    “梅瑞克家的堂姐?”薩麥爾重複著。

    “北方極地冰原,現任梅瑞克地下城主的女兒。”塔莉亞解釋,“我老爹就是梅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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