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且看吾与那吴凡面上插花
    张泰安对此不置可否。

    西军中素来有选锋的惯例。

    所谓选锋,其源头出自《孙子兵法?地形篇》——兵无选锋,曰北。

    《六韬?武锋》亦直言,凡用兵之要,必有武车、骁骑、驰阵、选锋,将选锋视作克敌制胜的关键。

    历朝历代皆有这类精锐,只是名号各有不同。

    春秋战国之时,晋国称前行,秦国号锐士,齐国名技击,魏国唤武卒。

    及至大汉,嫖姚校尉霍去病拣选壮士,组建八百陷阵营,日夜于上林苑操练。

    首战便奔袭数百里,斩单于祖父籍若侯产,俘单于叔父罗姑比,歼敌两千有余,真正把选锋之制发扬光大。

    这类部队,皆是从全军之中拣拔骁勇精锐,聚为一军,历来被将领视为冲阵破垒,摧锋陷敌的杀手锏。

    可耳听终究为虚。

    张泰安并未亲历过真实的古战场,对战争的认知,大多来自后世影视剧里的宏大场面。

    三十选锋披甲结阵,便可撼动三千步卒大阵,这般说法,听来未免太过玄虚。

    保险起见,他更相信自己。

    张泰安不由摸了摸背在身后的箭囊,以及挂在景思媛腰带上的小稍弓。

    40步,60米。

    只要能靠近吴凡四十步以内,他必死无疑。

    就在张泰安沉思之际,刚刚跑走的景虎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

    “吴凡在山脚起锅造饭了。”

    张泰安冷冷一笑。

    “好,传我命令,他们饭好之时,各队按计划杀出。”

    牡丹山脚,人困马乏的吴凡马队分作三队。

    一队将近两百匹马牵到树丛边进食,一队原地休息,最后一队则生火做饭。

    由于没了对手,他们竟连最基本的哨探都没设。

    这本该是吴凡亲卫头子的事情,但癿浪部只是雇佣军,并非他的下属,人家只听吴凡这个东主的。

    奈何吴凡正在苦恼没杀掉张泰安,亲卫头子见他面色不善,便没敢开口询问。

    烟火在牡丹山脚袅袅腾起,柴薪噼啪作响,癿浪部羌人解下皮甲,三三两两围聚火堆。

    有的分食干肉,有的倚着山石闲谈,战马散在林间低头啃食枯草,整片营地松懈得如同乡野集市。

    山坳高处的土梁之后,张泰安抬手压住身旁欲动的士卒,目光沉沉盯着下方。

    待到几处火堆上的汤水咕嘟翻滚,饭食将近熟稔之时,他猛地挥下手臂。

    “杀!”

    一声令下,五十名金明寨蕃兵自两侧沟谷骤然冲出。

    肉搏兵在前列成整齐人墙,弓手居于其后,一轮羽箭呼啸而下,径直泼向毫无防备的羌人营地。

    猝不及防之下,火堆边数名羌丁应声倒地。

    癿浪部瞬间大乱,惊叫呼喝此起彼伏。

    有的人慌忙去抓搁置一旁的弓刀,有的人扑过去想要收拢四散的战马,满地锅釜被撞翻,滚沸的汤水泼洒在黄土之上,蒸腾起阵阵白汽。

    但金明寨的蕃兵乃是刘斌亲自点选的壮勇,属于他部族的战兵。

    由于背靠大梁朝廷,金明寨比起横山蕃部可谓富得流油。

    装备方面几乎毫不逊色于大梁禁军,同样因为属于大梁蕃将序列,金明寨的蕃兵还操练过战阵。

    因此两方虽然都是蕃人,但战斗力相差之大,无异于正规军围剿土匪。

    仅一个照面,整个癿浪部便被打得阵脚大乱,一百二十余人,在死了七八个后,竟无人想着反抗,为族人争取穿甲拿兵器的时间,而是一窝蜂的开始溃散。

    好在吴凡带领的二十多人的家丁死战不退。

    他们上过战阵,知道面对箭雨泼射无法反击时,最有利的做法就是冲上去和对面的肉搏兵绞杀在一起。

    他们同样结成战阵,齐声喊杀,硬顶着箭雨冲到了金明寨蕃兵跟前,与其挥刀对砍起来。

    山上的张泰安见状,不由皱起眉头。

    这和他想象中的战争场面,相差巨大。

    两边虽然都结有战阵,但都不像电视剧那样整齐的如同国庆阅兵,而是大概维持个稀疏阵型。

    身边队友之间配合也不甚默契,基本属于各自为战,以命搏命。

    和小说电视剧里那种,几人组成一个小队,彼此托付性命,只管勇猛杀敌截然不同,看起来倒是想是老港片里,大型黑社会互砍现场。

    而且金明寨的蕃兵虽然悍勇,但吴凡家丁身手更强。

    他们结的阵型也不是横平竖直,而是大略维持一个圆阵,最前端却凹凸不平,隐隐呈波浪、锯齿形状。

    金明寨最前排的蕃兵撞将上去,只感觉面前左右皆是敌人,眨眼间便被砍倒十几号人。

    人数占优的他们竟然被打得节节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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