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及大戶的冤獄。大戶惶恐,紛紛借糧。

    各地賑災行動又重新咿D起來。政治為之一清,丁傲也因此名聲大噪,百姓稱其為:“丁青天”。

    年關將近,一切都走上了正軌,丁傲也準備回京復旨。百姓夾道相送,官轎行至半途,突然有一個年邁老婦舉著訴狀,攔路喊冤。丁傲掀開轎簾,詢問緣由。他奉旨整理地方政務,審案也是分內之事。

    他接過狀紙,細細看著,臉色漸漸變得沉重。一樁大案的氣息撲面而來。看來這個“年”是不能回去過了。他必須親自處理這樁案子,不然會死很多人!

    

    第111章 縣令命案

    丁傲做縣令時就發現一個道理,十命九奸。案件的起因只是一樁普通的通姦殺人案,姦夫淫婦合夥殺害了苦主的兒子,只不過受害的牛頭人有些特殊,是個世家子弟,而且還是一名縣令,九代單傳。縣令姓高,名毋庸。沒了兒子,高毋庸老家的寡母就被族人吃了絕戶。

    這些都不是重點。這件事發生在章州府下的南山縣城。位於北方中部偏南的南山縣,是不是很熟悉?楊妃,她的家族就是這個南山縣人。

    本來這件案子影響惡劣,迅速被呈交刑部定案,將兩位人犯押往京城處決。因為叛亂的爆發。各地開始抵抗叛軍。

    南山縣因為過於靠南,且不在叛軍的行軍路線之上,沒有遭遇戰火。但是,叛亂的影響還是存在,押送的事務耽擱了。南山縣令缺失,一時半會兒也就得不到補充。縣裡的事務暫時就由縣丞代理。

    偏偏這位縣丞又是姦夫的哥哥,私自放了人犯。事情從這裡就發生了轉折,姦夫被放之後,死了,而那位縣令的妻子也失蹤了。

    高毋庸的母親卻懷疑害死他兒子的兇手另有其人。老婦在訴狀中寫道,兒子和媳婦很是恩愛,絕不可能和人通姦。

    她聽聞兒子的噩耗和死因,難以相信,產業被奪,便變賣身上的僅存的珠寶首飾,從老家跑到南山縣去求證,賄賂獄卒,見到了兒媳。兒媳見到婆婆到來,哭泣得快要昏死過去,最後告訴婆婆自己是冤枉的。

    一切都是南山楊家在幕後操作,他們仗著楊妃受到皇帝的寵信,自己是皇親國戚,魚肉鄉里。高毋庸幾次向上反映都被駁回。但,次數多了,楊家也煩了,加上閹黨和胡黨先後倒臺,皇帝逐漸掌握大權。

    若是因為此事而導致楊妃在皇帝面前失寵,楊家得不償失。於是,便有了通姦殺人案的發生,殺害縣令,栽贓給他們。

    老婦得知真相的第二天,便發生了私放人犯的事,而後,兩位人犯,一死一失蹤。老婦也是個烈婦人,為了給兒子申冤,在盤纏用盡的情況下,竟然徒步上京,準備告御狀。

    她途經此地聽聞欽差是位青天大老爺,敢於為民請命,便上前攔路喊冤。

    丁傲看完手裡的狀紙,又看了看挺直腰背跪在路中央的老婦人,骨瘦如柴,滿身泥汙,衣衫破爛,真不知道她是怎麼在饑荒之年,走到此地的。此種模樣和行徑首先就讓人升起幾分同情。

    這件事肯定要先奏報皇上,看看他老人家知不知情,是什麼態度?一個朝廷命官被人害死,性質等同於造反,而且還關乎皇上的寵妃的家族。在沒有實際證據的情況下,他也不敢斷定真相。

    最主要的是,若高毋庸真的向上反映過楊家的事,那時還是胡黨當權,不可能幫助楊家壓下此事,藉此抹黑皇上,不是更加有利?老婦人的話也不能全信。

    除非,楊家和胡黨有勾結。這就牽扯太多了。在上次因妄議而引發的大案裡,胡黨基本上和叛軍掛鉤,他自己都算半個胡黨,處理不好又是一樁大案。皇帝好不容易放過世家,若再因此發生衝突,只能是親者痛,仇者快。

    現在兵荒馬亂的,要過去南山縣調查審案的難度很大,就先將老婦人安置在自己身邊,不能讓她進京亂說,不然,可能性命不保。官場上從來不缺曲意逢迎,自覺為權貴抹掉汙點的走狗。

    當晚,丁傲便將奏摺寫好,送去給皇上,等待答覆。他寫得很委婉,皇上應該能理解他的意思。這件事不管皇上知不知情都不好處理,他難,皇上也難。

    聖統五年的最後一天,俗稱“大年三十”。李順忙碌了一夜,早上還是來到上書房,值此多事之際,哪裡還能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