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不是我妈,管我那么多?
她上了车,直到回家也没有一点换衣服的打算。
一屁股坐在书桌边,特意把窗户大敞开,冷风呼啦灌进来,把她衣衫吹鼓起。
下午两点去新学校报道,佣人把通知信函放在她手边,二小姐别忘了。
说完,还带上了门。
阙予阳太奇怪了,家里的佣人都不曾关心她穿多穿少,那个小孩子究竟出于什么心理关切她?
她看着窗外树林虚影,风刮下来,它们摇摆不定。
如果没有根,早就倒下了吧。
她想。
根,根人们常说寻根,就是寻祖宗,寻亲。
她有根吗?
有的话,为什么这么多年她活得摇摇欲坠?
她最渴望的血亲是让自己一无所有的罪魁,
她梦寐以求的关爱从一出生就只能看别人拥有。
就连她生下来,活到如今,都是别人为了自己的血亲。
而真正的血亲是为了自己。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事物是心甘情愿与自己关联的。
阙予阳越是想,眼泪越是流的快。
最后站上了窗台,风让身后的书页疯了地翻,她也疯了。
望着底下的树与地,耳畔盘桓车流尖锐的汽笛声,
她竟然不害怕。
她深吸一口气,泪水干涸在脸颊,眼眶干涩。
左脚探出了半边掌,恍惚间她又看到那条血色的长河,
依偎怀中的人叫她妈妈
她倏尔被吓到,身子一晃,虚焦的目光鬼使神差锁定到桌上的信函。
上头大大两个字:
邦和。
上学,上学
是啊,她还要上学,她还要未来。
她相信靳莫慈的话,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摆脱。
那信函冥冥之中勾着她心识,仿佛在劝解,在挽回。
她把东西捡起来,人还留在窗栏边。
她不能死。
否则现在下了地狱,岂不还是什么也没有?
她知道,她还有的活。
第一次生命,是母亲给的。
第二次生命,还是母亲给的。
她拿着通知函独自出了门,阴风吹过来。
奇怪,好像真的
有点冷。
遇见你那天,我本来打算自杀。
那伦敦的小雨,怎么转晴了?
出乎意料,沈迁凌认真地看着她,没有回避这样的话题。
因为我想找人。
找谁?
我感觉我妈在邦和等我。
哼。沈迁凌伸了个懒腰,带着她的手一起做了个伸展,
那你妈妈,真是太不对劲了。沈迁凌说道:
报道还提前跑学校等你?
是啊,阙予阳笑着看她,没否认,
妈妈就是不对劲的。
end
作者有话说:
完结了!!!撒花撒花
下一本写《我在公主学院当不良》。
以下碎碎念:
这是我第一本完结的小说,说来惭愧我自认是没那么坚持的,很多事情三分钟热度一过就半途而废,就算是小说,我从初中开始就断断续续会写点,然后逼迫朋友阅读再给我读后感,每一篇文写个几章就懒得动笔了,我这个人急性子,很想写快点写到我想要的情节,如果那段时期内没写完,那就直接不写了,后面渐渐淡忘
其实这本一开始也差不多,寒假开文,还能保证每天写个几千字,可是没多久就回学校了实在让我头疼。
我一直幻想着下了晚自习我就回家疯狂码字,两耳不闻窗外事那种,结果大失所望。
一回家,补一下作业,刷一会儿视频,就十一点多了,我说这怎么行!我得赶紧更新,必须完整地写一本书证明自己----因为我和我朋友们大都知道我尿性了,就没有坚持写完过一本书,我不得劲,我必须让她们看看我的决心,所以我一开始的计划是让三万字完结,保证我的热情。这样看来确实是痴心妄想!
然后我坚持了几个星期,一小时三千字,哎,太累了!
最记得月考期间我更是稍许亢奋了写的,四点才睡第二天考试简直噩梦。
扯远了,我知道我写书没什么成绩,本以为这本文结束都不一定有一百个收藏,所以现在三百三的成果已经很令我高兴了。
我个人觉得坚持写作的动力是离不开读者反馈的,这也是我能写完这本书的决定性因素。
在这里,我很感谢我的朋友们主动现身评论区,绛述,千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