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買家只是花錢,但實際上沒殺人,而行兇者也只是拿錢辦事,卻又實際殺了人。
所以,誰才是犯罪主體?
而從現實司法角度來講,這兩人算是‘共同犯罪’,換句話說...兩人都構成‘故意殺人罪’!
所以,儘管孫虎沒有殺王翰,但只要他是謩澾@起買兇殺人案過程的主體人物,那麼,在王翰死亡這一事上,他便要被以‘故意殺人罪’來進行判處!
“異議!”
被告席上。
嚴密臉色難看,沒有絲毫猶豫,立馬提出自己的異議。
什麼叫反推,用另一個猜測來驗證孫虎殺了黃成偉?
該死,什麼時候猜測也能做反駁的話了!?
“審判長,民訴代理人這是脫離現實客觀證據,以主觀角度所進行的猜測,我方表示強烈的不滿!”
“請求審判長將代理人逐出庭審進行迴避!”
嚴密是想抽身跑了。
所以,他目前做的,核心便是‘拖’字訣!
是的。
和上次跟徐德打不同,上次,他是想速戰速決,決不能休庭,一旦休庭就要出事。
而現在,他是要休庭...只要問題審理不清,那麼,案子百分百就會休庭!
就他這些問題,檢察官和警方調查起來...少說也是半年起步!
他是可以抗半年。
但朱大力呢?
朱大力後續一年內能不死就不錯了!
到時候,合約上的‘委託人’朱大力一死,自己直接撤,哪怕孫虎再怎麼威脅也無濟於事。
只因兩點,首先是自己跑了,孫虎得趕緊再找一個律師,對方會將心思全都放在這律師身上。
其次...是隨著時間過去,屆時,哪怕孫虎真和自己爆了也沒用。
在2003年,沒有任何指控證據是能抵抗的過歲月洗刷的!
所以。
嚴密再拖,只要拖到休庭,他自己便不怕被孫虎拉下水,而拖的方式,又對孫虎有效!
只不過......
徐德理都不理他。
他將對方當成了空氣,再次開口,劍指對方第二個問題。
“其次,是第二條。”
“被告方先前所問,不存在任何吳濤買兇殺人的證據......”
“這難道要忽視掉眼下的證據,還需要再休庭,二次挖掘?”
徐德反問一句,說著,臉上很是不滿,直言開口道:
“首先,王翰存在被被告人孫虎殺害的理由。”
說話間。
他從公文包裡抽出照片。
這照片...赫然是王翰所拍攝,孫虎對黃成偉進行侵害的影片的一幀畫面。
“受害人王翰,知曉被告人孫虎殺人過程!”
殺人滅口...這條鐵律已經在許多起案件呈現過,完全可以當做孫虎殺王翰的理由。
起因有了,那麼,就要找孫虎和吳濤勾結的證據。
“其次......”
“審判長,被告人孫虎,曾給了死者吳濤一輛車。”
“一輛...計程車!”
說著,徐德再次抽出第二份材料證據。
他將其高高舉起。
這是一輛車,一輛藍色的二手計程車。
“在2000年,6月26日。”
“也就是距離6月1日,黃成偉死亡的20余天後,7月2日王翰遇害前6天。”
“被告人孫虎所開設的公司,曾以公司福利的名義,將這輛計程車過戶給吳濤。”
“而再過戶後的6天,王翰死亡!”
“請問,這期間沒有什麼牽扯...怕是被告方律師,自己都不信吧?”
合理的猜測,聽起來無法定案。
但換句話說呢?
證據鏈!
是的。
證據鏈的意思就是各個證據之間,可以互相用猜測連結還原案發現場。
而不是,所有證據宛若拼圖一樣拼出整個案件全過程。
徐德口中所說可不是隨便的猜測,而是一條合理,可以用來指控的證據鏈!
當然,也不是不能推翻。
“異議!”
“審判長,對方所說已經很明顯,計程車是以公司福利進行發放。”
“何況,這輛車在2000年,售價僅僅只有4.7w元,哪怕是正常技術工人,月工資一千的情況下,三四年便能全款購買!”
嚴密此時額頭上滲出些許薄汗,呼吸有些沉重。
被告人席位上。
孫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