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的下家裡的妻子,還沒看到錢到手就去死......”
說話間。
他的臉色陰沉無比,那雙吊梢眼盯著玻璃對面的嚴密,放在桌上的一隻手緊緊攥著。
相比較兩個月前,孫虎已經瘦了許多,至少沒了15斤的肉!
這也沒辦法,警方高強度審訊,加上看守所的飯菜也屬實一言難盡,想不瘦都難。
只是,他這麼一瘦,那雙眼發出的兇光卻顯得更甚!
“嚴律師,有這麼一回事嗎!?”孫虎語氣中帶有極致的憤怒,眸光中的火氣好似要凝成實質。
見此。
提前預料到這一幕的嚴密只得深吸一口氣,連忙回道:“沒死,朱大力沒死。”
“他害怕真相被查出,想靠自己去死來讓張木山的案子徹底定案,讓二審無法發回重審,並且,還能避免孫總您被併案多追究一條人命的責任。”
“所以,在看守所裡用頭撞牆想自殺,只是被救了回來。”
“目前還在醫院。”
話落。
孫虎那雙吊梢眼盯著他,眼神的兇光卻是一絲也沒收斂,反倒是冷‘哼’一聲,旋即眸光閃出思索的神色。
對方這話說的好聽,但實際上,也就是嚴密給自己想的辦法罷了!
朱大力死了,就等於委託完成。
兩案獨立,監理黃成偉和記者王翰的人命和嚴密無關,他完全可以抽身離開,不淌這渾水。
哪怕是孫虎威脅呢?
威脅,對方想抽身離開,就說對方故意知情不報,犯有‘包庇罪’!?
呵呵,還是那句話。
朱大力只要一死,朱大力這起獨立的案子就徹底定了,他這番威脅理論上就是翻案的證據,而定下的案子無法翻案,嚴密壓根不用吃這套。
但......
併案後不同了。
“嚴律師需要我配合你做什麼?”
孫虎眸光一閃,忽的語氣放緩,但態度卻依舊堅決的開口。
聽到這話。
嚴密臉都綠了。
這什麼意思?
對方配合自己做辯護?但問題是,自己可沒說給對方辯護!
是的。
從合約上來看,嚴密的委託人確實是朱大力,而朱大力又沒殺人,所以,理論上合併的一審案件,他只需要給沒殺人的朱大力,做‘包庇罪’的辯護即可。
包庇罪不是什麼重罪。
最多也就判個三四年罷了,相比較動不動死刑的殺害張木山的罪行,明面來看,反倒是更為容易。
但.......
孫虎卻不願意!
“孫總,咱們的委託可是寫的清清楚楚的,我從海城趕到海雲省,是為了給朱大力做辯護,而不是......”
嚴密深吸一口氣,還想再爭一番。
“呵呵,嚴律師,你別忘了到底是誰給你的錢!”
孫虎心中一怒,壓低聲音,盯著他憤怒的開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