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別提,先前還去了一趟廢品回收站。”
“這也涉及到一些小法規,雖然不嚴重,重罰也就幾百塊,可...這會將證據打成‘違規取證’。”
“以及,王翰的屍骨。”
李劍說著,伸手指了指面前坑洞下,那早已腐朽......且上面有細密被蟲子啃食過痕跡的空洞的骨架了。
“理論上,我們親自參與了證據的調查.......”
“嗯,就已經喪失了中立性,法院不會讓我們出庭。”
旋即,他頓了頓,思考後又補充了一句。
“就像,同一起案件,你不能給原告被告雙方都代理一樣。”
庭審的審理,是基於:公正、公平兩個核心原則的。
公開則只有一半。
涉及到未成年,又或是個人隱私的案子,案子就不會公開審理,所以理論上要遵守的是‘公正、公平’。
而證據是他們所查,理論上無論給哪方代理,都是對另一方的不利。
如果還沒理解的話.......
舉個例子。
一起指控死刑的案子,被告方代理律師曾經是個官方人員...嗯,死刑這條法例就是他所解釋。
那麼,在法例都是人家寫的情況下,人家說被告人不是故意殺人,你能怎麼辯解?
眼下徐德就是這種情況。
證據是他們查出來的。
這種情況下,再拿到法庭,用證據說事...理論上,是有問題的。
但是!
“笨,我說的舉證又不是常規舉證!”
黑夜中。
徐德忍不住唾罵一聲,敲了敲王超的腦殼。
“舉證舉證,什麼是舉證?”
“本質就是將證據丟出去!”
“咱們證據確實來源有點問題,但...你不會洗白嗎!?”
“那麼多洗錢的人能把黑錢洗白,咱們把證據也洗一洗不就好了!?”
洗.....
洗白?
當這兩個字落下的剎那,面前兩人瞬間愣住,整個人愣愣的看著他。
證據...還能洗白化!?
說實話,這幾個字李劍每一個都認識,但...偏偏組合在一起,他卻只覺陌生!
王超是最先反應過來的。
他臉色立馬嚴肅起來,盯著對方,小聲試探道:
“怎麼洗?”
“簡單。”
徐德稍稍將自己的呼吸平靜些許,旋即思索片刻,腹中打著草稿,不多時,他便緩緩開口道:
“尋常的舉證,是我們自己,帶著證據找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