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沉默下去。
他們原先預料,邭夂玫脑拸埨C寧可能能抗兩個月。
誰承想...對方半個月都沒扛過去!
“怎麼辦?”林月眉頭皺起,她看著徐德,一隻手放在胸口攥起。
“案子...還要繼續嗎?”她遲疑著詢問。
還要嗎?
從內心來說,他們是想繼續的。
案子忙了一個半月,期間跟對方勾心鬥角,結果...眼看一審已經讓朱大力翻供,被告人嫌疑落在孫虎身上。
就差給對方定罪了!
結果......
代理人身份被取消,不得參與庭審,這怎麼想都令人不甘心。
可問題來了。
不甘心又能怎麼樣!?
案子哪怕是想繼續,又能怎麼繼續?委託人沒了,原告人徹底消失,律師不可能坐在‘公訴’方進行案件!
總的來說...哪怕想繼續,他們也沒辦法繼續了,程式上將眾人釘死!
不過......
“繼續!”
徐德深吸一口氣,他深吸一口氣,臉上流露出前所未有的嚴肅。
自己的委託人,因為對方導致提前死亡......
說實話,但凡是個人律師都受不了這種窩囊氣!
可問題來了。
“怎麼繼續?”林月臉上流露出遲疑,“原告人已經消失了。”
總不能,張繡寧臨終之前認徐德當兒子,進戶口,隨後繼承對方的意志,繼續參與訴訟吧?
這不合理。
先不說如此做,徐德的犧牲是否太大了些。
單單是,哪怕真認兒子呢,辦理流程也需要很長時間,而張繡寧,卻抗不到辦理完畢。
“銀行,查銀行流水!”
“雖然木山·案許可權全面喪失,再查下去就是違法,但......我們還有案子,還有‘討薪·案’有足夠的許可權調查!”
這一刻。
徐德的腦子空前冷靜,思維通透,明顯被技能‘知行合一lv2’所輔佐。
憤怒,對問題是帶不來解決辦法的,只會讓問題愈發嚴重!
只有冷靜才行。
“‘討薪·案’...超子,調查令申請下來了嗎?”
徐德抬頭,看向王超。
王超下意識點頭,從自己隨身的包裡抽出一份檔案。
“有的,昨天剛申請下。”
他們承接了討薪·案的案子,立案後,便立即申請了調查令。
只要給的理由充足,法院自然不會駁回。
“從銀行下手!”徐德開口道。
林月搖搖頭,“沒用,就算查出了證據,咱們也沒辦法用,而且...嗯,最多隻能以‘熱心市民’的身份進行遞交。”
“如果查出來命案呢?”
徐德突然反問一句。
命案?
那就是,查出來第二起案子。
公司三年前僱兇...或者說,公司三年前花錢買命,買來的那條命百分百是殺人...再不濟也是導致人重傷的。
否則,對方花點小錢讓人擔罪即可,稱不上‘買命’。
只有大罪,才需要將人命買來!
所以,若是能根據銀行,將三年前公司做過的命案搬到眼前,那麼......
“可以另立一案指控孫虎!”
“如果,三年前受害者還有家屬活著,那麼...我們可以做他的代理人!”
徐德眼神中流露出思索之色,說出的話將他的邏輯理得很順暢。
“兩案指控罪名相同,那麼,就可以併案,將木山和三年前的案子合併,以一起案件處理!”
“理論上,律師不能在同一案,為多方人服務。”
律師是有被限制的。
張大案中,如果率先接張二案的是徐德,那麼,張大捅刺17刀的案子,徐德就不能承接。
這條法規被法例反覆解釋過。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四十條,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不得同時接受同一案件二名以上被害人的委託。”
“《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五十一條第七項:委託關係終止後,同一律師事務所或同一律師在同一案件後續審理或者處理中不得接受對方當事人委託。”
但問題在於......
“即便出現新案,新案中,家屬的身份依舊是原告,而張繡寧先前也是原告。”
“所以,我們完全可以承接對方的委託!”
“最終......”
徐德眸光一凝,將後面的話吐出。
“通過併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