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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從來不會只聽信一面之詞。
“證據呢?”
檢察官嶽峰開口,他眉頭擰成一個疙瘩。
朱大力一愣,“什麼證據?”
“什麼證據都行。”嶽峰開口回道:“殺張木山的,還是買你命,隨便一個證據都可以。”
“我指的是物理上的證據,能看得見,摸得著,而不是你三言兩句,隨口說的話。”
“這.......”
朱大力沉默下去,那張枯瘦的面龐顯得有些陰沉,安靜半晌後,他語氣中多了一絲憤憤。
“那個律師算不算證據?”
“呵呵,我可給不起錢僱他來辯護...聽說,是五十萬?還是六十萬來著?”
說著,他臉上流露出嘲諷之色。
六十萬,他一輩子也賺不到六十萬啊。
按自己一個月八百工資來算,一年就是九千六,十年才九萬六,在工地從20歲幹60年,幹到80歲,也攢不到六十萬!
當然,前提是工資不會漲。
所以,從這點來看,孫虎花六十萬給他找律師...且律師還主張認罪,確實是有問題。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
“上一年,2002年,我記得是10月份左右吧。”
“隔壁青梧省,綠森市,有個包工頭也給自己手下的工人請了個律師,你知道花了多少錢嗎?”
檢察官趙謙面無表情的開口。
朱大力一愣。
接著,不等他詢問,趙謙再次開口道:
“二十萬!算上獎金,一共三十萬!”
三十萬...給一個工人出頭。
雖說對比孫虎的六十萬僱傭律師,差了近一倍,但雙方體量卻差的不是一星半點,孫虎的總資產是對方的數倍!
若是按百分比來看...那個工頭,給的錢甚至比孫虎的還多!
所以。
“工地的人出事,老闆花錢找律師並不能說明什麼。”
趙謙看著朱大力,緩緩開口說道。
至於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