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
“有點問題。”
徐德眉頭皺起,眼神中流露出思索之色。
之前。
他肝技能【‘知行合一’】的時候,曾思考過。
資本是逐利的。
或者說,不只是資本,而是近乎所有人,‘賺錢’就近乎等於‘逐利’,只是獲得利益的方式不同罷了。
孫虎這個級別......
他要是想降低自己‘薄情寡義’不願幫朱大力的影響,其實很簡單才對。
給其餘工人發個福利,並且說朱大力是自討苦吃,完全能以小成本的方式抵消掉找律師的。
其次。
如果是因為感情,對方跟了自己十年,孫虎重感情。
那麼...也不該是直接認罪啊,人家家裡還有孩子,最起碼得爭取一下減刑吧。
“這...朱大力不會是替死鬼吧!?”
一側。
林月遲疑著說道,美眸中滿是詫異。
楊兵則是搖搖頭,提出另一個角度的問題。
“不太像。”
“這是殺人啊!”
“張木山17歲,是未成年人,還是傻子,殘障人員,在重罪裡都算是重罪。”
“這個罪認下來,那就真是‘替死’了!”
替死鬼只是形容詞。
比如你給其餘人扛罪責,擔罪,這可以說是替死鬼。
但......
如果對方是死刑呢!?
如果說,這個罪扛下來,你近乎必死呢!?
你就會發現,願意擔罪的人會少許多許多,近乎沒有......
而在法律裡。
人權只有提高,沒有降低。
舉個例子。
你殺一個老人,和殺一個青年人,哪個判的更重?
從邏輯上來講,你殺個青年人,對方能活到八十歲,你憑空奪走了對方五六十年的壽命,並且對方還要養家餬口。
而老人,對方本身就命不久矣,如果拋開道德情感因素,單看利弊,老人還只是個負擔。
所以,理論上從應該是殺青年人更重。
但......
實際上,是殺老人!
為什麼?
因為老人是弱勢群體,你殺老人,就是殺弱勢群體,司法會認為你欺軟怕硬,你是個專門欺負這類人員的人!
所以,必須需要鐵拳狠狠進行懲罰。
至於壽命?老人本身壽命無多?
司法上沒有壽命無多這個概念。
有的,只有兩個。
活著,以及死了。
綜上所述。
“張木山既是殘障人員,又是未成年,還是惡意殺害,哪怕是自首...只要掏不出辯護法理,有八成機率是死緩!”
“剩下兩成不是有期,而是死刑!”
“真要是替死鬼,對方連這罪都敢替!?”
楊兵狐疑。
死刑啊,最輕都是死緩。
死緩...哪怕沒死,緩期過後也是無期,最少要呆幾十年。
朱大力現在才三十歲,待個幾十年,一輩子都沒了,出來後估摸著六七十歲...又或是直接老死在監牢裡。
這種罪,是能隨便替的!?
眾人沉默。
這個邏輯很更通俗易懂,這也是為什麼,李劍張倩會懷疑案情可能屬實的原因。
直到......
“借條?對方有借款的習慣?”
“那...有還錢的習慣嗎?”
恍惚間。
徐德突然找到個很新奇的角度,開口詢問。
李劍頓了頓,抬頭,便見對方眯了眯眼,盯著自己。
李劍搖搖頭。
“沒有。”
一般民間還了錢,就會將借條直接燒掉或是撕碎。
嚴密能掏出那麼多借條,無非是還沒還錢。
“時間呢?”
“最早一張借條的時間是多少?”徐德又問。
這下。
李劍遲疑起來,一側的張倩倒是還有些印象,想了想,開口道:
“2001年,12月份的。”
“距離現在有一年半的時間了。”
“除此外,還有一些找銀行之類的個人貸款,能借的全借了個遍......”
一年半......
“在此之前呢?他有借錢習慣嗎?”徐德又問。
張倩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