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寵物醫院也聲稱這款藥是獸用藥,不能給人服用。
只不過李家河那些人屬實是走投無路,被逼到極致,如此,才假裝購買獸用藥,實際上自己當成人用藥進行服用。
所以。
綜合來講......
“就本案,被告人高瑜身上不存在任何‘私自制作、販賣人用藥’的嫌疑。”
“應當以《刑法》第147條,‘獸用藥’為核心進行審理!”
被告席的徐德說道。
被告人席位中的高瑜則是稍稍愣了片刻,旋即恍然大悟。
‘原來我販賣的是獸用藥啊!’高瑜內心如實想著。
徐德沒有理會他該如何想。
還是那句話,法院看的只是客觀證據,和你本人怎麼想,實際上問題不大,有時候哪怕你認罪,可只要沒有證據,你認罪的話和放屁的區別也不大。
......
公訴席。
“這...好像也能說得通。”
三個檢察官倒是並未憤怒,而是就事論事的思索片刻。
最終得出一個結論。
哪怕不是人用藥,絕大多數類似案件也是維持一審審理!
為什麼?
因為,一審的裁決,本身就是法官在減輕刑責,你現在將獸用藥替換成人用藥,正常宣判,也會是一審那個量刑區間。
“被告方,我方在此提醒你一下。”
“根據《刑法》第147條,明確規定。”
“涉案金額≥50w,視為特別加重檔,判罰結果為‘10年以上、無期、死刑,並處罰金/沒收財產’!”
檢察官劉顯緩緩開口試探。
“而本案涉案金額...明顯超出50w,總金額為83w!”
如果不維持一審裁判。
那麼。
二審真有可能給你改成10年起步!
畢竟涉案金額足足高達80w!
什麼?你說高瑜沒賺錢,純粹是收回成本?
不,賺沒賺錢是是否減輕量刑的因素,而不是裁量。
定責銷售看的是總流水,高瑜將藥物全部打包賣給醫院,比如成本是五十萬,他賣了五十萬,哪怕一分錢沒賺呢。
那麼,定責的時候依舊是按照50w來算,而不是0利潤的無罪。
“不,公訴方,這是醫院的藥物銷售!”
“我方先前說過,在銷售鏈上,我方的末端買家只有寵物醫院,後續所出現的一切流水,均是寵物醫院所為,與我方委託人無關。”
徐德緩緩搖頭,絕口否認對方的指控。
“你方所言80w資金,是寵物醫院以每瓶800的價格,賣給病患所取。”
“而被告人賣給醫院的總金額...是499290元!”
說著。
他頓了頓,開口提醒了一句。
“《刑法》147條,第三檔量刑指的是‘≥50w’。”
“而我方銷售額,僅僅只是49.929w,很明顯,這並沒有達到50w的量刑區。”
說著。
他再次變戲法一般,在原本那空無一物的‘公文包’裡抽出一份材料。
上面赫然寫著有關銷售資訊。
孫喬看得眼發直,愣愣的看著對方手裡的材料。
徐德懶得理會他,而是將證據遞交給法官。
法律是有嚴苛標準的。
只要你沒達到,那麼就不屬於這個量刑區域。
比方說,上次在成都,張月所犯下的案子。
她捅了劉國富17刀,很明顯的殺人行為,但就是因為劉國富沒死,所以就是殺人未遂,宣判起來,絕大機率會採用‘故意傷害’。
哪怕劉國富活不過十年,可張月沒殺人,所以就是構不成故意殺人!
同理。
50w和49.929w,差距不多。
也就710塊錢。
但你就說有沒有達到50w吧!
差1塊也是差!
只要沒達到,那麼就該按照第二檔的刑法進行審判,也就是......
“審判長。”
“有關《刑法》第147條,量刑第二檔。”
“原文明確指出,涉案金額20w<涉案金額<50w,則處‘3—7年,並處罰金判罰’!”
徐德緩緩開口,他像個計算機,沒有感情的念出一連串法例。
“本案涉案金額明視訊記憶體在這個區域。”
“所以,第147條應當成為案件審理核心!”
一番話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