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节
    極有可能,對方是想吃水果,所以才拿的刀。

    “綜上所述。”

    “請問公訴方。”

    徐德緩緩開口道:“請問,用水果刀吃水果,是一件違法的事嗎?”

    “如果,飛機提供飛機餐。”

    “那麼,在前來成都的飛機上,被告張月吃飛機餐時,接觸到了餐刀,且,在gps定位上來看,對方正握著刀以極快的速度往成都趕來。。”

    “是否也可以證明,對方未落地便提前觸碰過刀,存在明顯兇殺意圖!?”

    “我方認為。”

    “公訴方觀點不足成立!”

    詭辯......

    很明顯的詭辯概念被偷換,但仔細一想,卻又完全能被代入。

    聽審席眾人小聲交流起來。

    “這...好像確實。”

    “單純握刀離開,確實很詭異,但如果給刀子的來源一個很合理的解釋,那與其串聯進證據鏈,現有的合理解釋,更能解析刀子的用處......”

    “我怎麼感覺還是有點怪.....”

    “嘶,我也是,總感覺哪裡不對勁......”

    “......”

    臺下。

    張苗苗等人也狐疑起來。

    不過他們的疑惑,並未對臺上的程式造成擁堵。

    ......

    審判區上。

    公訴席鄧世傑立馬意識到對方的意思,當即搖頭道:

    “異議!”

    “審判長,有關飛機等常識性規定,刀具明令不得登機。”

    “除此外,對方這是在偷換概念。”

    “持刀前來成都,與刀具被繳,來到成都後再次持刀,這是兩個概念!”

    審判臺上。

    法官本想開口,豈料,他們的左手側,立馬傳來一道回應。

    “異議!”

    “審判長,這本身就是兩個概念!”

    “被告人張月持刀,是在心理缺乏安全,客觀條件下的潛意識催促,所以持刀自衛。”

    “除此外,還存在需要吃水果這一客觀條件!”

    徐德站起身,立馬打斷對方的話。

    無論如何,兩把刀都決不能讓其關聯起來。

    “除此外,有關常識問題,我方......”

    “認為需要進一步討論!”

    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