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节
    如果資訊綜合起來,判定你是19,那即便你真的是18歲,身份證也會是19。

    套入到本案......

    沒有任何客觀資訊,能判定姐妹兩個真實身份。

    “那所謂......之前所有一切,有關身份方面的判定,都是一張白紙!”

    徐德脫口而出,沒有任何猶豫的意思,很明顯,他的思緒異常果斷。

    “但白紙不能受審。”

    “所以,需要在姐姐妹妹,兩個身份中,給出一個身份進行承擔!”

    一般給出的身份都是被證明過的。

    可這起案子壓根證不了。

    “首先,是親生父母的死亡。”

    “衛健局不存在任何資訊、民政局沒有檔案、疾控中心沒有接種記錄、監護人失聯......”

    徐德緩緩開口。

    後世是不需要考慮這問題的,因為身份證與獨一無二的指紋做繫結。

    但眼下...指紋?

    你指的是,那個被塑膠起來,裡面沒有任何電子晶片的身份證嗎?

    不存在任何客觀證據,除非失聯十幾年的監護人能飛回國內。

    “而沒有證據,就恰好落入到‘未成年保護法’第4條。”

    徐德繼續開口。

    證明不了,司法就會保守,以承擔責任最低的那個身份套入到張大身上。

    也就是......

    “以現有的‘客觀證據’,17歲的未成年妹妹進行審理!”

    徐德不假思索的開口道,他的理論在這話落下的剎那,完成了閉合。

    話落。

    從現在起...他的邏輯徹底得到了完整的補充!

    至於提出疑問怎麼才算嫌疑度高?

    針對兩點。

    一,流浪兒流浪的時候自身意識混亂,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姐妹,被收養後,在流浪期間才被認作姐妹。

    二,收養後,是死前的流浪老太,給對方分的姐姐妹妹,而對方靠的是身體,健康的是姐姐,柔弱的是妹妹。

    三。

    死去的親生父母,之所以生二胎,是因為頭早產身體虛弱需要有人幫襯!

    而事實,也恰好是......

    一個身體健康的人,一直管著另一個身體孱弱的。

    這三點,配合上沒有任何客觀證據,足以將身份問題的嫌疑,拉到最大!!!

    至於王超之前提到的假證?

    上述,徐德有提到過除了客觀證據以外的人造證據嗎?

    沒有。

    並且......

    “我都沒有證據,算哪門子假證?”

    “我只是不巧的找到這個問題,而問題又很不巧的在司法中,不需要質證就能達成我們的利益罷了。”

    徐德重新看向王超,擺擺手,十分不在意。

    假證,你最起碼也得有假證啊!

    徐德連個最基礎的客觀資訊都掏不出來,算哪門子假證?

    哦不對,有骨齡。

    骨齡是很致命的,如果無法證明身份,那骨齡就能起到決定性作用。

    但巧的是,張大張二的骨齡...也是未成年,甚至最低是16歲!

    營養不良,是會導致骨齡發育遲緩,比實際年齡偏小的。

    這是唯一的客觀證據!

    剎那間。

    ‘嗯?’

    王超大腦紊亂起來,愣在原地,頭腦風暴。

    對方的話在他腦子裡不斷迴盪,半晌愣是找不到任何一個可攻擊的角度。

    他表情逐漸驚疑,最終甚至是震撼。

    不掏證據也能

    “但......”

    “張二呢?”

    王超語塞,忽的開口問了一句。

    “張大佔妹妹的身份,那張二...張二怎麼辦?”

    “她雖然沒什麼後遺症,但也不好乾重體力活,需要賠償金保障生活吧......”

    張二的傷說重談不上,說輕也不算。

    不過賠償金自然是越多越好。

    “這和張二什麼關係?”徐德疑惑。

    王超道:“張大要是以妹妹身份受審,那張二豈不是,得以姐姐的身份追責?”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一字之差,賠償金可是天差地別。”

    未成年,一般情況下是賠的少的。

    是的。

    致使傷殘的情況下,成年人能有更多的賠償,因為他們上有老下有小,需要考慮家庭。

    但還有個極端的例子。

    孤身無親的未成年人!

    這玩意,法院是將各項情況拉到最高進行宣判!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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