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入到本案......
沒有任何客觀資訊,能判定姐妹兩個真實身份。
“那所謂......之前所有一切,有關身份方面的判定,都是一張白紙!”
徐德脫口而出,沒有任何猶豫的意思,很明顯,他的思緒異常果斷。
“但白紙不能受審。”
“所以,需要在姐姐妹妹,兩個身份中,給出一個身份進行承擔!”
一般給出的身份都是被證明過的。
可這起案子壓根證不了。
“首先,是親生父母的死亡。”
“衛健局不存在任何資訊、民政局沒有檔案、疾控中心沒有接種記錄、監護人失聯......”
徐德緩緩開口。
後世是不需要考慮這問題的,因為身份證與獨一無二的指紋做繫結。
但眼下...指紋?
你指的是,那個被塑膠起來,裡面沒有任何電子晶片的身份證嗎?
不存在任何客觀證據,除非失聯十幾年的監護人能飛回國內。
“而沒有證據,就恰好落入到‘未成年保護法’第4條。”
徐德繼續開口。
證明不了,司法就會保守,以承擔責任最低的那個身份套入到張大身上。
也就是......
“以現有的‘客觀證據’,17歲的未成年妹妹進行審理!”
徐德不假思索的開口道,他的理論在這話落下的剎那,完成了閉合。
話落。
從現在起...他的邏輯徹底得到了完整的補充!
至於提出疑問怎麼才算嫌疑度高?
針對兩點。
一,流浪兒流浪的時候自身意識混亂,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姐妹,被收養後,在流浪期間才被認作姐妹。
二,收養後,是死前的流浪老太,給對方分的姐姐妹妹,而對方靠的是身體,健康的是姐姐,柔弱的是妹妹。
三。
死去的親生父母,之所以生二胎,是因為頭早產身體虛弱需要有人幫襯!
而事實,也恰好是......
一個身體健康的人,一直管著另一個身體孱弱的。
這三點,配合上沒有任何客觀證據,足以將身份問題的嫌疑,拉到最大!!!
至於王超之前提到的假證?
上述,徐德有提到過除了客觀證據以外的人造證據嗎?
沒有。
並且......
“我都沒有證據,算哪門子假證?”
“我只是不巧的找到這個問題,而問題又很不巧的在司法中,不需要質證就能達成我們的利益罷了。”
徐德重新看向王超,擺擺手,十分不在意。
假證,你最起碼也得有假證啊!
徐德連個最基礎的客觀資訊都掏不出來,算哪門子假證?
哦不對,有骨齡。
骨齡是很致命的,如果無法證明身份,那骨齡就能起到決定性作用。
但巧的是,張大張二的骨齡...也是未成年,甚至最低是16歲!
營養不良,是會導致骨齡發育遲緩,比實際年齡偏小的。
這是唯一的客觀證據!
剎那間。
‘嗯?’
王超大腦紊亂起來,愣在原地,頭腦風暴。
對方的話在他腦子裡不斷迴盪,半晌愣是找不到任何一個可攻擊的角度。
他表情逐漸驚疑,最終甚至是震撼。
不掏證據也能
“但......”
“張二呢?”
王超語塞,忽的開口問了一句。
“張大佔妹妹的身份,那張二...張二怎麼辦?”
“她雖然沒什麼後遺症,但也不好乾重體力活,需要賠償金保障生活吧......”
張二的傷說重談不上,說輕也不算。
不過賠償金自然是越多越好。
“這和張二什麼關係?”徐德疑惑。
王超道:“張大要是以妹妹身份受審,那張二豈不是,得以姐姐的身份追責?”
“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一字之差,賠償金可是天差地別。”
未成年,一般情況下是賠的少的。
是的。
致使傷殘的情況下,成年人能有更多的賠償,因為他們上有老下有小,需要考慮家庭。
但還有個極端的例子。
孤身無親的未成年人!
這玩意,法院是將各項情況拉到最高進行宣判!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