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而言。
案件重點,經過辯訴,已經被限制在兩個以內。
一,案發期間,劉國富究竟有沒有犯病!
如果是犯病......
那依照精神病是無法被判刑的,唯有精神病,才能對抗精神病這一鐵律來看,徐德會繼續舉證精神分裂。
這無所謂,畢竟他們要的是將案子審理清楚。
二,案發時,做出超出規格的傷害的時候......張大有沒有犯病!
是的。
雖然很難置信。
但除了雙方辯詞一致以外,就連兩個重要節點都十分類似。
都是要舉證是否犯病!
良久。
孟俊峰先是問了問被告人‘張月’。
但隨後,他就發現,從她口中也得不出什麼有效資訊。
最終。
審判長孟俊峰深吸一口氣,凝眉,表情嚴肅,散發出一股威嚴。
“公訴方,代理人。”
“你們,針對上述兩條核心問題,是否要做出舉證?”
檢察官沉默片刻,旋即搖搖頭。
“審判長,我方無資訊進行舉證。”
範賀張了張嘴,卻也知道,再胡攪蠻纏下去,也只會讓自己倒霉,他沉默片刻,最終嘆了口氣,道:
“我方......無法證明。”
審判臺。
審判長孟俊峰收回視線,旋即,緩緩落在徐德身上。
“被告方,你方......”
“是否有資訊進行舉證?”
徐德搖搖頭。
他沒證據。
同樣,對方也沒證據。
但沒關係...等休庭後......
就看上級法院,怎麼給劉國富做精神鑑定吧!
違規從強制監護區離開;和故意犯罪.......
這兩條違法行為,對方總得吃一條,是逃不掉的!!!
“我方,沒有證據要進行質證。”徐德說道。
聞言。
整個法庭陷入沉默,很是安靜,彼此間連對方的心跳聲,都能聽得一清二楚。
良久,經過討論。
審判臺上。
法槌被敲在桌上。
“砰!”
一道清脆的聲音響起。
審判長孟俊峰深吸一口氣,他的視線環視第一法庭一圈。
“鑑於本案關鍵事實尚存爭議、雙方事實不清、暫無新證進行舉證......”
“需要進一步核查,現宣佈本案......”
話落。
審判長孟俊峰微微一頓,下一秒,兩個字脫口而出。
“休庭!”
話落。
三個法官便齊齊起身,面露疲態,向外走去。
從業幾十年了。
他們還是頭一次碰到這樣打官司的...他們這眉頭從頭到尾都沒鬆開過,越皺越深。
臨走前。
兩個審判員站在門口,回頭看了眼徐德,最終面露咋舌,搖搖頭,轉身離開。
......
......
庭審雖然三個法官,以及部分庭審人員離開,但其餘的......
此時都留在原位,用一種......
很複雜的視線,看向被告席。
甚至代理人範賀那邊也沒走,就坐在原位,雙手攥拳,面無表情的看著徐德。
被告席。
徐德內心一動,將林月護至身前。
他試探性小聲道:
“案件已經休庭,法官人都走了,你們怎麼還不回家?”
話落。
代理人那邊,範賀嘴唇蠕動片刻,最終瞪了他一眼。
旋即,幾人起身,黑著臉離開。
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
徐德的內心先是一鬆。
短期內,庭審取得很龐大的勝利。
但旋即。
徐德又皺起眉來,陷入思索之中。
不夠啊......
“僅僅只是:精神病+防衛性質+特殊因素+被害人有過錯+無兇器.......”
“辯護條件,疊的......”
“還是不夠啊!”
第172章 不愧是主編;醒來
一起案件,辯護方該如何勝訴?
理論上,就是將法例疊在一起,旋即護在委託人身上。
你疊的越多,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