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例。”
“我方有這個權利。”
第147章 徐德:有什麼話跟我說吧
“我方有這個權利。”
周寧開口道。
有這個權利?
確實。
“根據《訴訟法》第43條,我方有權直接找被害人代理人,以及被害人本人。”
周寧又補充了一句。
“當然,前提是,在偵查階段原則上要公安和檢察院許可。”
“不過我方不與被害人交流,只見其代理人即可。”
原告律師可以看被告人。
但被告辯護律師,很難看原告方。
這就是兩者間的差距,但如果見代理人,同時周圍還有警察,以及給一個合適的理由的話......
那就沒問題了。
至於理由?
“我方想和受害者商談一下賠償資訊。”周寧如此說道。
商談賠償?
李響心中一動,“你承認案件是你們所為?”
周寧灑脫道:“自然承認。”
說著,他頓了頓,又道:“畢竟,我方委託人發病期間所作所為,對周圍確實造成了損傷,應當給予賠償,並道歉。”
發病...
還是發病!?
李響找不出反駁的理由,最終,只能深吸一口氣,衝著徒弟開口道:
“你陪周律師去一趟。”
只不過......
李響頓了頓,又看向周寧。
“原告人目前沒有民訴代理人。”
“只有一個人情因素,臨時幫她處理事情的律師,屆時,他會事情轉告,你聯絡他即可。”
沒有民訴代理人?
警方還沒安排?
雖說這個時間段屬於正常,春節前夕律師都放假走了,聯絡都聯絡不上。
但......
周寧微微搖頭。
地方的司法效率確實慢了點,這要是放在幾個一線城市,又或是那些省會城市,此時司法局,怕不是已經在律師庫裡挑人了。
哪像這樣,還得安排個人情律師。
不過也好。
小地方的律師能力差,他打起來也會更輕鬆。
也就到了成都,成都那邊的職業律師...他才會感到稍稍棘手,需要嚴陣以待起來。
“行,我去和他聊一聊。”周寧開口道。
話落。
那年輕警察便不情不願的轉身,帶人離開。
......
......
下午。
四點。
綠森市,第一人民醫院。
住院樓,六樓。
410號雙人病房內。
“吃點東西吧,不吃的話可沒力氣陪床,一天沒吃了,身體扛不住的。”
滿是消毒水的病房,時不時響起一道‘滴滴’,有節奏的儀器聲。
病房內。
張二躺在床上,從包紮的隙中能看出對方面色蒼白,此時好似睡著一般,躺在床上一動不動,唯有胸膛,因呼吸而逐漸起伏。
一側還有穿著病號服的張大。
對方低著頭,神情陰鬱,看不出情緒。
律師楊兵,此時坐在病房中,拿著一個熱騰騰的小话瑢χ鴮Ψ介_口。
張大沒說話,依舊趴在床頭,盯著張二的臉,靜默無比。
唯有點滴還在滴水,床頭的儀器不斷響著聲音。
“嘖,一天沒吃了,昨晚應該是也沒吃飯。”
楊兵沒辦法了,他嘆了口氣,衝著一側的警察臉上露出無奈。
那年輕警察說道:
“至少喝了點葡萄糖。”
聞言,楊兵這才稍稍放心。
葡萄糖可是個好東西,最起碼是不用關心眼下對方的身體狀態了。
只是.....
“楊律師不回家過年?”那年輕警察隨口和對方聊著。
“過年?過什麼年?”
楊兵臉上流露出苦澀,“團隊都快被打散夥了,哪還有心思過年。”
“打散夥?”
年輕警察震驚,“有人把你們老闆打進醫院?不對,警局沒收到啊......”
“不是物理的打,是案子。”
楊兵搖搖頭,表情逐漸唏噓起來。
“我是正和律所的,以前是金牌律師張偉帶隊打官司。”
“但前不久...嗯,一起案子敗訴了,敗的很慘。”
說著。
楊兵牙疼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