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不認識我!?”
孫妙華有些急眼了,語氣中滿是焦灼。
不認?不認她還怎麼要賠償!?
“張悅悅,我告訴你,別以為12年沒見我就認不出你了!”
孫妙華氣的當場破口大罵。
“你個白眼狼,是不是忘了當初我怎麼把你拉扯大的?”
“現在連喊我一聲‘媽’都不喊,你個喪良心的玩意......”
她沒有素質。
但眾人卻不以為意,先不說眼下重要在於年齡而非這種旁枝末節的小事。
單單是尋常法庭秩序......
可能就亂的你很難想像,所謂的法庭秩序基本只存在司法專業人員,像是委託人,又或是證人,別說罵了...在法庭上打起來都不是什麼罕見的事。
但常見歸常見。
張秉心自然也不能坐視不理。
“肅靜,肅靜!”
審判長張秉心一連敲了幾次錘,硬生生將孫妙華的聲音壓下。
孫妙華不再言語,但那雙眼神卻明顯帶有不忿,看著劉婧琪恨不得咬下對方一口肉來。
很難想像,這竟然會是對方的母親......
場面再次安靜下來。
公訴席。
三個檢察官眼神古怪地看著徐德。
甚至,被告席那七名律師,也有幾個資深律師,忍不住抬頭看向對方。
哪怕是那些負責維護庭審秩序的法警,又或是書記員,也忍不住,瞥眼看著徐德,眼神中滿是不可置信。
講真的。
他們每一個都是司法老資歷。
什麼案子沒見過?什麼證據突襲沒經歷過?
但......
眼下這畫面他們是真沒見過啊!
什麼叫,為了給一個走失12年的‘被拐人員’定罪,你幫著對方把被拐的人的親生母親找到了?
不是......
這些字到底是怎麼聯絡在一起,組成一段句子的!?
眾人匪夷所思起來,完全想像不出徐德到底做了什麼。
“逆天......”
公訴席,檢察官黃石實在是找不出形容詞了,只是沉默著吐出兩個字。
像是在形容,又像是在罵人。
仔細算算,對方是17號當晚才針對劉婧琪進行的調查。
17號到現在...不,應該是23號,對方是23號重新出現在的綠森市。
那就是說,徐德只用了.....六天半?
六天半的時間,硬生生一個被拐12年的人,揪出了對方親生父母!?
不是......
“他有這能力還來做什麼律師啊!?”檢察官王莽實在是沒忍住,開口說了一句。
其餘人均沉默。
良久......
審判臺上,傳來一道聲音。
“證人,你......”
法官張秉心看著證人孫妙華,張開嘴,欲言又止片刻,卻又不知該問些什麼。
眼下的案情已經很透徹了。
孫妙華指認,劉婧琪否決,無論再問什麼,兩者間都會是這個態度。
最關鍵的是...好像也沒什麼能問的。
張秉心沉默下去。
好在,此時另有一道聲音響起。
“審判長,這只是證人單方面,口頭上的指認罷了!”
只見。
被告席,張偉強撐著精神,還在負隅頑抗。
儘管他此時感到渾身疲憊、乏力,卻依舊不死心,掙扎道:
“代理人,依舊無法證明被告人劉婧琪,與‘張悅悅’屬同一人!”
母親、資訊、戶口本,這些東西可以組成嫌疑鏈。
但...依舊沒辦法組成鐵證!
除非......
對方能當場證明,證人孫妙華與劉婧琪之間存在血緣關係,如此,所有的嫌疑鏈,在這一刻瞬間變換性質,成為‘證據鏈’!
如此,哪怕福利院甚至人販子都沒調查清楚,也不影響這種既定事實的作用。
至於該怎麼證明......
唯有生物學親子鑑定報告!
張偉就不信,僅僅11天的休庭時間,徐德能在查到孫妙華的情況下,還能擠出時間做鑑定報告!
這玩意只要不是司法機關內部加急,最快也得三天才行!
如此,只要在沒鐵證的情況下閉庭,那最起碼會有7天的休庭時間,對被告來說來得及重新做一份辯護翻案。
所以。
“除非代理人可遞交一份客觀物理意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