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這話落下的剎那。
整個第二法庭。
忽的陷入到一陣詭異的寂靜之中,所有人呆滯在原地,表情呆愣,盯著徐德大腦一片空白。
對方這句話,就好似手握百斤巨錘,將其掄起,狠狠在他們腦袋上敲著,砸的眾人眼冒金星。
什麼叫...親生母親?
什麼叫,你要求傳喚一個失蹤孤兒的親生母親,參與庭審質證!?
很奇怪。
這句話的邏輯分明很清晰,但當出現在他們腦子裡時,腦神經卻不斷打結。
被告席。
張偉和孫冰也愣住,扭頭互相對視一眼,面面相覷。
兩人都有些驚疑,在懷疑剛才是不是自己幻聽了......
審判臺。
半晌,張秉心才反應過來。
他張了張嘴,欲言又止,片刻後,才開口道:
“代理人,你的意思是......”
“你找到了,走丟十二年的孤兒...也就是被告人劉婧琪的親生母親?”
“然後。”
“你現在,申請對方上庭進行質證?”
徐德眉頭一皺,點點頭。
“是的。”
他說的難道不夠清晰?正常人聽也能聽懂吧。
張秉心沉默下去,其餘兩個法官也沉默下去。
片刻。
法官盧國偉深吸一口氣精神起來,開口詢問道:
“證人現在在哪?”
徐德開口回應,“證人已置身於綠森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在候審室候審。”
話落。
審判長張秉心沒有猶豫,將錘子敲響。
“砰!”
張秉心道:
“傳證人到法庭!”
證人一般來說和普通證據一樣,需要在舉證期內進行舉證。
但實際上,因為人是不確定因素,所以哪怕不舉證也能出席。
甚至說,後世網際網路發達的時候,以打電話的方式也可以,不過需要時雙向視聽的電話。
沒多久。
“吱~”
第二法庭,厚重的大門被推開。
兩個法警帶著一個女人,向著庭審內走來。
而在這女人出場後,第二法庭,幾十人的目光全都被她所吸引,視線在對方身上上下打量著。
給他們的第一印象。
便是女人身形乾瘦,外貌算中上,而眼角的魚尾紋,又證明對方年齡不低。
而劉婧琪......
她在看到這女人的第一眼,整個人瞳孔驟然緊縮,渾身肌肉緊繃,巨大的力道就連身下的椅子也發出明顯的搖擺。
“吱~!”
椅子腿與地面摩擦,發出一道尖銳、令人牙酸的聲音。
女人被法警引領,走向證人席。
“砰!”
法官張秉心再次敲響法槌,聲音清脆,吸引了女人的注意力。
她抬頭看去,便對上張秉心那雙鷹視一般的眸子,當即內心一怵,
“證人,請介紹自己資訊。”張秉心道。
這道聲音很平淡。
但其中卻飽含威嚴,壓的孫妙華內心一緊,嚥了嚥唾沫,腦海中回想了一下徐德給他說過的流程,深吸一口氣後道:
“我...我是孫妙華。”
“家住貴省,煙安市蓮山縣陶莊村,今年三十八歲,性別女......”
孫妙華,38歲......
聽到年齡的時候,眾人微微一頓。
如果說,徐德遞交的證據屬實,劉婧琪已經成年,那現在不止18,甚至已經19歲......
38歲有個19歲的女兒?19歲生女?甚至是18歲懷孕!?
雖然說這年頭這類人不少。
但眾人依舊下意識覺得這年齡有問題。
但一抬頭,看到孫妙華那張,與劉婧琪無比類似的臉後,頓住啞然。
對方這五官,長相...還真和劉婧琪有七分相似!
“證人孫妙華!”
“代理人剛才說,你曾在12年前,1990年丟過一個名為‘楠妹’的孩子?”
張秉心開口詢問。
孫妙華想說不是,畢竟她就沒想過要孩子,但為了追究賠償,還是點點頭。
“對,俺孩子那時候才六歲,年紀輕輕就沒了......”
張秉心又問:
“那從1990年,到現在的2002年12月28日之間,你是否見過對方?”
孫妙華搖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