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节
 “被告人劉婧琪真實年齡未知,其現用司法年齡,為12年前,家親福利院以‘猜測’所設定。”

    “依據‘現實經驗’來看,福利院會按照骨齡,將年齡整體調低兩至三歲。”

    “而劉婧琪其真實年齡,恰好符合骨齡的差額,屬18歲成年人!”

    一番話說的邏輯還算縝密。

    劉婧琪是從福利院出來的,雖然年齡顯示16歲。

    但針對福利院對年齡的劃分,多數人都心知肚明,就連張偉,有時候都會想劉婧琪是否已經成年。

    更別提更嚴謹的法官了。

    只是......

    “異議!”

    “代理人,上述你方純屬猜測,並且福利院非官方政府,有關個人資訊一事所給予的資訊無公信力!”

    張偉近乎是立馬,便將這話說出。

    不過。

    他雖然妄圖打斷髮言,但徐德卻表現的十分大度。

    “審判長,我方所遞交身份十分完整,法院可聯絡民政局進行調查。”

    他提醒道。

    證據上有明確的身份證號和姓名甚至是地址。

    只要想查,那簡直是易如反掌,至於偽造...幾乎不可能,因為福利院不具備那種能力。

    “去問一下。”

    審判臺上,盧國偉對著書記員低聲吩咐。

    書記員點點頭,開始撥打起電話來。

    不多時。

    電話結束通話。

    書記員扭頭,對著三個法官點點頭,低聲說了什麼。

    審判長張秉心眉頭凝起,沉聲道:

    “證據已質,東國居民中...存有代理人所遞交之人的身份。”

    證據中但凡差一個字。

    那都可以定性為假證,但徐德很明顯不會犯這種低階錯誤。

    但問題也來了......

    “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被告席。

    張偉再次深吸一口氣,只覺渾身肩上擔著山巔,壓力龐大,他沉聲道:

    “代理人所遞交證據,只能證明東國境記憶體有一名叫張悅悅的人。”

    “它無法證明,這個人與被告人劉婧琪有關!”

    是的。

    徐德的證據確實如他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