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你方辯護第四條,被告人自首言論依據不足,不予成立!”
審判長張秉心也是開口,言辭犀利準確,沒給對方任何駁回的機會。
用這招也不看看庭審上都有誰在......
讓張秉心對這個論點有好臉...除非太陽打西邊出來!
當然。
“公訴人,請注意個人素質。”
“這裡是法庭,不要對他人進行言語上的人身攻擊與人格辱罵!”
“警告一次!”
張秉心扭頭看向張慶,算是各打五十大板。
對此。
被告席的張偉倒是無所謂,駁回就駁回,不成立就不成立吧。
只要他採取這種龜縮式烏龜打法,那勝利的天平,必將會向他這邊傾斜!
至於自首?
被抹除也無所謂,畢竟他本身的策略主要在前三條。
拆分責任,以被告人劉婧琪還未成年,搭配《未成年保護法》,將殺人責任分割一部分推到學校頭上。
再讓呂廣軍當替死鬼!
如此,再以最後的‘應當以引導為主’收尾......
其邏輯與可行性堪稱縝密!
為什麼?
因為這三條減刑辯護,所有的法例都是與《未成年保護法》所共生,他提出來,就沒想過能被完全駁回,而只要殘留一點......
“15年?”
審判臺上,法官盧國偉眉頭一皺,他低聲開口道:
“如果這樣...怕是18年都宣判不了。”
開庭前副院長錢虎還在建議他將判罰上調兩年,但眼下來看...採納被告的話估摸著連18年都判不了。
至於公訴方是否還要追責
“公訴人,你方是否還有要補充的?”
張秉心看著黃石開口詢問。
黃石張了張嘴,旋即沉默下去。
所有的補充,都要依託於證據本身,但他...沒有證據。
甚至,被告席也選擇‘避戰’,對方完全不對他們的指控反駁,通篇全是減刑辯護、不正面對抗!
“我方...沒有證據要進行補充。”
黃石搖了搖頭,深深嘆了口氣。
果然,案子的走向和他預想的一樣。
驟然間。
整個第二法庭全都安靜下去。
就連庭審外,眾記者也閉上嘴,保持一個安靜的環境,默默聽著法庭內流傳出的一絲一縷的聲音。
公訴無新證。
被告反駁指控,事實上的認罪,且只將減刑辯護提出,任由法官自由參考。
沒有任何激烈衝突,不再有異議與疑惑。
那......
按照法院的流程...‘定罪’的環節,算是走到了最後一刻。
只要法官拿起錘子,即可進入到這起案件中,最後的量刑環節。
而依靠眼下的案情量刑......15年?大概能有15年吧。
果然...這案子如同一開始所想,完全沒有轉折,並且找不到突破口,純屬必死結局嗎?
就在環境陷入到一片寂靜之時......
審判臺上。
審判長張秉心好似想起什麼似的。
他忽的一頓,旋即將視線...投到這場庭審中,最為安靜,從頭到尾,從未參與過‘阻撓減刑’的被害人代理人席位上,又或是說......
徐德!
對方...不說話?
不,不對啊,張偉都在套用他的招式,這行為審視能看得出是‘挑釁’意味......
甚至劉婧琪在減刑也不開口,要知道,張偉說的那些話...足以將刑期減到15年啊!
但對方怎麼一句話都不說?
放在正常刑事訴訟中,代理人這身份確實是這麼安靜。
但放在徐德身上...不對勁,十分得有十一分的不對勁!
對方太安靜的,安靜到甚至可以說是詭異的級別!
恍惚中。
審判長張秉心好似意識到什麼不太妙的東西,他皺著眉,張開口。
一道突兀的聲音劃破寂靜的庭審。
“代理人。”
“你方...是否有異議要表述?”
代理人?
剎那間,所有人的注意力瞬間被這話吸引。
而也就是這句話...讓一直隱身,當透明人的徐德,重新暴露在眾人視線之中。
不過也無所謂了,畢竟......
時機...差不多了。
此時。
被害人代理人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