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起不到什麼明確作用,而定罪可不是定刑,定刑才是徐德真正的目的,證據只是手段之一!
但凡眼下直接掀桌子......必定會逼得張偉絕口否認,毫不認罪!
舉個例子。
試想一下。
假設你是辯護律師張偉,現在對方掏出了鐵證,你無法狡辯,那在委託人時未成年,擁有紅線優勢的情況下,你要做的是什麼?
自然是認罪,認下罪就代表有機會減輕判罰,而只要在未成年的基礎上減輕,那就能勝訴!
但如果說。
對方律師,開庭時就直接出手掀了桌子,把你的未成年打掉。
這時你會怎麼做?
還認罪?怎麼可能!
沒了未成年,那就是成年人判罰標準,就黃石嘴裡的那些東西都夠劉婧琪死三次了,他就算腦子被驢踢了,此時也得絕口否認,百分百不認罪。
哪怕是撒潑、打滾、破壞秩序,也不能讓罪定下來!
定了,就死,人一死,便敗訴,一敗訴,他就得哭。
所以。
但凡徐德有點腦子......
‘先耍一個小花招。’
‘一個劉婧琪未成年,讓你願意、甚至配合認罪的花招。’
徐德眯了眯眼,唇角微微一勾。
‘只要被告認罪、事實作死......’
‘立馬推翻她的免死金牌,以‘赤裸’的形式接受法庭審判!’
換句話說。
就是坑。
一個巨大的天坑!
讓張偉主動、自願的幫助劉婧琪認罪,只要一認罪,那‘認罪’的結果就無法扭轉,而認罪之後就是‘定罪’程式......
而剛才說過,徐德的後手又是什麼作用?
直接殺死‘定罪+量刑’程式、掀桌子級別的死證!
哪怕那時張偉已經反應過來,那也遲了,因為已經認罪,到了‘定罪’的尾聲,量刑之前......
他的驚醒,只會讓自己眼睜睜看著自己遭受一場最為原始、血腥、野蠻般嚼碎吞嚥的絞殺。
但同時,也可以稱之為是一場‘外科手術’式的精密心理博弈!
所以......
“有關定罪環節。”
“我方無其餘補充線索。”
徐德默默開口,表現得很正常,任誰都看不出這幅畫面下,還藏著那般駭人的計劃。
這也是不舉證情況下,帶給自己的好處。
若是舉證...呵,張偉百分百會激烈反抗,哪像現在這樣,溫順的走進陷阱中。
“好。”
審判臺上。
審判長張秉心點點頭,並未發現對方的異樣,轉而看向被告席。
“被告席,你方是否存有異議?”
話落。
眾人的目光瞬間投在被告席,律師張偉身上。
就連庭審外,靠在門口的眾記者,此時也屏息凝神,靜靜聽了起來。
至於張偉......
“有,我方有異議要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