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节
    “現經審查,證據屬實。”

    “庭審繼續。”

    說著。

    張秉心沒有猶豫,扭頭看向公訴方眾人。

    上次庭審,是處於被告被壓制的狀態,短時間無法說出回應時休的庭,那眼下開庭,自然要讓對方重新詢問。

    張秉心張開嘴:

    “公訴方。”

    “本次開庭重審,你方是否要重新表達自身指控?”

    話落。

    眾人下意識看向公訴席的黃石。

    檢察官黃石頓了頓。

    檢察官所謂的指控,可以理解成是給對方定罪,法院的定位則是按照這個罪,來判罰。

    上次開庭給劉婧琪三人定罪較為艱難,但眼下經過休庭,證據經過質證......

    那指控可就不難了!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公訴方並無更改訴書的的想法,針對被告人劉婧琪、姜雨、喬旺三人,保持第一次審理態度。”

    “就本案中。”

    “被告人姜雨,喬旺為從犯,應負次要責任,但根據警方遞交證據,卻也明確觸犯東國《刑法》第 234條、第 263條、第238條......”

    “綜上所述。”

    “我方指控被告人姜雨、喬旺,犯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搶劫罪、囚禁罪.....”

    姜雨和喬旺是從犯,對方不具備故意殺人心理。

    當然,如果上綱上線,故意過線,也可以給對方強行上一個間接故意,但意義不大,無論是對刑法、還是判決,都沒什麼直接影響。

    至於第三個被告人......

    想到這。

    黃石頓了頓,他眉頭一皺,嚴肅道:

    “就本案中。”

    “被告人劉婧琪為案件主郑鶕警方?18中走訪調查顯示,有關三人犯罪,均以劉婧琪為主。”

    “並且,被害人楊佳樂、趙莉二人身死,其矛盾核心也在被告人劉婧琪身上。”

    “依據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在第一次審理所遞交證據,可明確看出......”

    說著。

    黃石忽的加重自身語氣,重點關注道:

    “被告人劉婧琪,作案過程中明確存有間接故意殺人行為,且多次主觀無緣由針對同學進行長期勒索、欺凌、故意傷害、恐嚇、搶劫......”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

    “被告人劉婧琪,明確觸犯東國《刑法》第274條‘恐嚇勒索罪’、第234條‘故意傷害罪’、第263條‘搶劫罪’、第238條‘非法拘禁罪’、第293條‘尋釁滋事罪’......”

    “以及《刑法》第232條.......”

    黃石將最後一條,也是最為核心的一條指控吐出。

    “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院依法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對被告人依法懲處!”

    三個人,一條條罪證,羅列的十分清楚,條理明確,責任劃分也很公正。

    雖然上次開庭也說過類似的,但這次因為徐德的證據,明顯更為詳細!

    那一條條法例,在法庭內迴盪,擠出門縫,聽著外面眾人眼角直跳。

    好傢伙.....

    刑法該有的重罪近乎都犯了個遍!

    換做正常人...這有的活?最輕都得是個死緩!

    但很明顯。

    劉婧琪的免死金牌真不是開玩笑的,即便公訴方繼續新增指控,依法懲處的情況下,連二十年都判不到!

    正常死刑,至最多二十年......

    跨緯度堪稱天塹!

    “好。”

    審判臺,張秉心深吸一口氣,將對方的話全都消化掉。

    接著,他微微沉思。

    旋即沒有急著調頭看被告席,而是扭頭看向那不被人重視的角落,也就是‘被害人訴訟代理人席’。

    張秉心看著徐德,忽的開口詢問:

    “代理人,你方是有異議要表述?”

    徐德一頓,接著搖搖頭。

    “審判長,上述公訴方指控,我方持肯定態度。”

    他並不選擇直接掀桌子。

    在刑事庭審中。

    你要有兩種能力,一是取證,二是用證。

    後者甚至在某種情況下,比第一條更為重要!

    庭審絕不是你手裡有證據就能直接掀桌子,你必須先知道,對方的話語對應要做什麼,而自己的證據又是能做什麼。

    自己藏的後手作用在哪?

    打掉對方的免死金牌!

    除此外,它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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