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有不少原因。”
張姐抬頭,眸子微微看了看天花板,深思熟慮過後,開口回應。
“首先就是時間。”
“徐律師,您這照片拍的有年頭了吧。”
她低頭,看著桌上模糊的照片,搖搖頭道:
“七年有沒有?”
林月代替回道:“12年。”
張姐聞言,眉頭一挑,咋舌的搖搖頭,臉上流露出‘難怪’的表情。
“那就對了。”
“時間太長了,聯合會很難查。”
“12年前走丟的,那基本登記時間也就在12年前......那時候聯合會連電腦都沒有,雖然說,這些年一直在將以前的檔案納入系統吧。”
12年前就是1990年。
甚至,別說90年了,就是眼下的2002年,大多部門也還在用紙質檔案,網際網路系統少之又少。
“有沒有紙質檔案?”
王超皺眉,思索片刻後雙手抵住前臺,上身微俯,疑惑道:
“12年前的檔案有沒有?”
電腦查不到,那查檔案也行,麻煩就麻煩點,只要能查到總歸是好的。
“這......”
張姐臉上露出些許尷尬神色,委婉道:
“紙質檔案確實有,但是很難查,來登記的基本都是大名,你們就算看到了,估摸著也認不出來.....”
最關鍵的是......
“而且,可能不是檔案的問題。”
“我覺得是家人壓根就沒來找過。”
張姐忍不住開口,她嘆了口氣。
王超疑惑,“什麼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一般來說,如果家屬願意找孩子的話,那會在各個尋親網進行求助。”
說著。
張姐指了指電腦,她說道:
“哪怕是90年丟的,但只要家屬還在找,那後面出現尋親網後,基本會在網站上將孩子的身份資訊貼出。”
孩子是90年丟的。
哪怕網站是在十年後出現,只要家屬還在找,那就不影響家屬將資訊貼在網上。
比如上起案子。
九十年代丟的王梅,那時壓根就沒尋親網。
但這不影響,十年後警方通過網路資訊,將兩者身份資訊核對成功。
所以......
“你們給的照片、還有名字,無論是各大尋親網,還是系統裡都沒有。”
張姐搖搖頭。
這代表什麼?
“代表,家屬沒在任何網站尋找過這個叫楠妹的資訊。”
“他們可能放棄了尋找,也可能一開始就沒找過。”
“如果這樣...你們只能去派出所調檔案了。”
她說的很正確。
家屬的態度決定孩子的資訊流傳度。
如果一開始沒打算找過,那婦聯基本不會有什麼資訊,只會有警局那邊正常收錄的‘刑事案件’。
“這......”
“您再看看有沒有這兩個人呢?”
一側的林月不甘心。
她將公文包掏出,把提前繪畫好的兩張人面畫像遞給對方。
“這...我沒怎麼見過。”
張姐看完後搖搖頭。
一般來說,來婦聯找孩子的家屬並不算多,畢竟這裡只是一個縣城,如果對方真在張姐工作的幾年內來過這一兩次,對方都會感到眼熟。
唯一的答案便是...對方沒來,最起碼是近幾年內沒來過!
“我推薦你們去警局問問。”
張姐好心提醒了一句。
聞言。
“麻煩您了。”
徐德三人沉默,向著門口走去。
“吱~”
門被推開,三人走出婦聯。
徐德站在門口,看著外面逐漸變暗的天色,深深嘆了口氣。
“難啊。”
雖然說一開始就想到取證之路不會順利,但也沒想到會這麼不順。
各種不良因素直接拉滿了,完全不給人留一絲縫隙!
家屬不找、90年代沒網路、尋親網沒線索......
“難道,咱們要去派出所?”
王超有些遲疑。
“可去派出所的話...案子最少也要三個月才會開庭吧......”
綠森市的警力不多。
去了派出所,那你就得給出一個合法合規的理由。
掏不出,就無法調查。
想取出檔案,那就得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