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大,記憶力較弱,已忘掉。”
“你方是在強人所難!”
話畢。
張偉看向審判長張秉心,繼續道:
“審判長。”
“被告人劉婧琪16歲11個半月,未滿18週歲!”
“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 113條、《刑法》第17條、《刑法》第78條......”
“我方......”
張偉頓了頓,語氣低沉,開口道:
“申請從輕、從寬、減輕處理!!!”
第76章 質證能給人質暈!?【加更求票!】
斷尾求生......
沒錯,就是斷尾求生!
自徐德將證據遞交後,無論法官是認為證據有效,又或是無效,都已經阻止不了案件轉向劣勢。
為什麼?
因為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證據是真的,哪怕不採納證據呢,法官依舊可以針對他們!
怎麼針對?畢竟沒有理由無憑無據的......
很簡單。
不採取他們的防衛過當!
張偉已經預料到這一點,所以......
“請求減輕從輕判罰!”
被告席。
張偉高聲呼喊。
話落......
代理人席位以及公訴席,眾人全都皺起眉來。
“壞了......”
代理人席位,林月意識到什麼,連忙起身,扭頭看向張秉心準備強行將話題轉向他處。
“審判長!”
“庭審目前還未對我方遞交的證據做出明確定性,我方申請繼續進行質證!”
“有關被告人的審理也未結束,判決一事為時尚早!”
她看出來對方想做什麼了。
無非是放棄掉已失的部分,緊抓未成年,利用此條法例給劉婧琪爭取一個最小的處分!
公訴人,黃石也反應過來,當即開口。
“附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