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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廣軍他們知曉,這是死者的班主任...
作為對方校內老師,對方的發言,可信度與權威都十分之強。
此外.....
“我方還有,死者楊佳樂曾多次明確表露出針對被告人惡意的證物!”
律師張偉,此時繼續出聲開口,明顯是有備而來。
“惡意?”
審判長張秉心眉頭微皺。
一般來說,欺凌案都是單方面故意傷害,如果期間導致受害者致死,那大機率會成為故意殺人,又或是故意傷害致死。
但如果說.....
在被欺負之前,對方表露出了極高的惡意,且在被欺負期間還手的話......
那事情的走向,可能會有那麼一絲絲的不確定性。
“審判長,這是經過警方確定,死者楊佳樂的筆記本。”
“楊佳樂曾以文字的方式,在筆記本上對被告人,展露出其強烈惡意!”
說著。
張偉站起身,高高舉起手裡的筆記本。
那是書店裡很常見的本子,五毛錢一本,只是當張偉緩緩掀開其中幾頁後......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密密麻麻的,由紅筆在紙張上寫的‘去死’二字填滿數頁!
字跡大小不一,歪歪扭扭,毫無行文規範。
但字跡用力極大,筆跡極其猙獰,單看這字,完全能看得出寫字的人,在以文字宣洩時內心究竟有多恨!
“審判長,這是由楊佳樂親筆所寫,其中還明確寫出了被告人劉婧琪的名字。”
“很明顯,死者楊佳樂,在生前,至少心裡,是恨不得讓被告去死,帶有明確主觀惡意!”
張偉將筆記本遞交給書記員。
旋即趁著三個法官皺眉觀看時,再次開口道:
“而在17號案發當天。”
“這個情緒被點燃,雙方矛盾徹底爆發。”
“在被告人與對方打鬧期間,死者楊佳樂情緒失控,開始反抗。”
“期間還手行為過當,令被告三人人身安危受到嚴重暴力侵害。”
“隨後我方被告人,為保護自身人身安全,迫不得已進行反擊,最終致使案件產生,死者楊佳樂意外身亡。”
“不巧,死者家屬趙莉見到這一幕,致使其自身病發,當場身亡。”
一番話落下的剎那......
整個現場寂靜片刻。
公訴方眾人不可置信的看向被告方,眼神中是深深的震撼。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