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被告方.....

    不認公訴指控內容!

    公訴席。

    徐德三人倒還好,依舊淡然,沒什麼過激情緒。

    公訴席上,儘管早有預料,可此時黃石依舊臉色難看起來,就連張慶和王莽也皺起眉。

    “我們沒有看到任何警方搜查且找到,能直觀證明被告人違法犯罪的客觀事實!”

    “同樣......”

    張偉又扭頭看向審判長張秉心,他繼續開口。

    “公訴與原告方,在舉證期從未向法院遞交過任何與之有關的線索。”

    “綜上所述。”

    “公訴方有關指控我方被告人‘劉婧琪’‘姜雨’‘喬旺’三人的‘故意傷害’、‘搶劫罪’、‘侮辱罪’等,我方持反對意見。”

    話落。

    審判臺上三名法官陷入思索。

    旋即扭頭看向公訴。

    “公訴人,你方是否有話要說?”

    “有!”

    黃石早已急不可耐,此時法官示意自己開口,當即連聲開口。

    “審判長,審判員,被告上訴所描述我方表示否定!”

    “綠森市刑偵支隊,曾向檢察院與法院遞交過一份證據。”

    “此項證據,完全可以佐證被告人曾不止一次,對同學進行長期欺凌的違法暴力行為!”

    “即:案發現場,18中多方無共同生活人員,針對被告人劉婧琪所做出的證言。”

    案發抓捕劉婧琪過後。

    警方為了防止串供,第一時間便針對學校老師,以及同學進行了走訪問談。

    尋常的證言可能殺傷力並不強。

    但......

    “這證言...不,這是一份言語上,邏輯縝密,互相佐證的證據鏈!”

    黃石站起身,他手中舉著一份檔案。

    檔案上赫然是他所提到的證據。

    “走訪人員一共8人,其中有學生也有老師,在做出證言前從未見面。”

    “但,針對被告人所做口供卻高度相似,無論是時間線、還是現實的客觀證據,又或是聯絡校方監控,都與現實一一佐證!”

    舉個例子。

    人員a,對方說劉婧琪將他頭打破。

    單說這些,這份證言就沒什麼效果,但如果他又掏出了當天去衛生所所做清創記錄,以及在被欺凌時間,監控拍到劉婧琪往人員a口中所說的地方而去。

    那麼,這就是一份可信度極高的證據鏈。

    而類似的......

    “足足有八人!”

    黃石厲聲開口,眸光緊盯劉婧琪。

    儘管對方只有16歲,自己拿她的命沒辦法,但...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他要讓對方付出最大的代價!

    想到這,黃石聲音拔高了兩個調。

    “並且這八人的證言又可以互相佐證,警方已經驗證過,佐證足足有27份!”

    “請審判長明鑑。”

    話落。

    黃石坐回原位。

    審判臺上的三個法官開始仔細閱讀證據,時不時交頭接耳幾句。

    現場驟然安靜下來。

    被告席位上,劉婧琪看著黃石的目光逐漸不善,眉頭緊縮。

    當然,更讓她不滿的是...竟然有八個人敢指認她!

    劉婧琪開始思索起這八人是誰,甚至已經開始想出去後,要對對方採取什麼樣的報復!

    良久。

    張秉心撥出一口濁氣,他閱讀完了。

    就好像觀看了一份縝密的監控一般,彼此間互相佐證,每一個人的話都能在第二甚至第三個人的證言中找到答案。

    如此......

    訴書中,針對案發之前,被告人欺凌的行為完全可以做出指控!

    但......

    “被告方,你方是否要進行反駁?”張秉心看向被告席。

    “審判長,這只是證言!”

    張偉立馬開口,說話的熟練度好似提前規劃好一般。

    他站起身,指著手裡,與之一模一樣的證據,沉聲道:

    “而且還是一份,沒有任何實質性證據的證言!”

    “並且,公訴方認為人數越多的指認,其言語邏輯中的佐證就越有效,但事實卻恰恰相反、”

    “在我方看來,這分明就是......”

    “窮舉法!”

    有關窮舉法的理論中,存在一個很有意思的想法。

    那便是,將一隻猴子放在一臺打字機完全隨機按鍵,而只要給他無限長的時間,在數學的機率上,它‘幾乎必然’能敲出任何文本。

    哪怕是鉅著《莎士比亞全集》,又或是《哈姆雷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