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現場混亂、警力未布控,屬於現場待捕型自首’。”
徐德搖頭,語氣平穩,就好似是單純在唸稿一般。
他開口道:
“在事件發生後,現場纏鬥參與人員並非被控制,僅是被鳴槍所震懾,部分人員手中依舊存有武器!”
“所謂的威脅暫停並不存在,而是依舊處於混亂、未控制場面的畫面。”
“被告嫌疑人王強,符合上述任意一條法例法規,明顯屬於......”
“自首!”
除此外......
徐德頓了頓,他眉頭一皺,旋即,深吸一口氣。
“關於公訴方,針對‘被告人王強下車後空白三十秒’......”
上述是自首的解釋,單靠自首進行態度上的聯合,最多和對方打個平手。
但沒關係,他的底牌還未出盡。
“我方......”
“有證人!”
第46章 申請無罪!
證...證人!?
聽到這兩個字的剎那,現場眾人反應不一。
審判長皺眉思索。
公訴方原本還欲說些什麼的胡廣和王巍微微一頓,旋即好似想到什麼,嘴唇蠕動,卻終究沒說一句話。
至於‘原告人’李有財劉翠......
兩人一直旁聽到現在,李有財劉翠臉上露出愣住的神情,愣是沒想明白證人是誰。
聽審席也議論紛紛。
“證人?辯護方還有證人?案發現場不是說全是李家村的人嗎......”
“第一次審理,向著公訴的口供可信度不足五分之一,眼下被告方反手掏出來個向著被告的人證......”
“該不會是那幾個警察吧......”
“不太像......”
“......”
一陣陣騷動的聲音響起。
記者張夏坐在人潮中,聽著耳旁的魜y,她眉頭凝起。
這起案件她調查過,確實是沒聽說現場除三方人員外,還有其餘人存在,理論來說不會有證人向著被告才對。
她繼續看去,並未出聲說話。
審判臺上。
“砰!”
“肅靜!”
張秉心深吸一口氣,罕見地整理一番現場秩序。
那散發出的威嚴瞬間將躁動壓下,法庭安靜下來,眾人齊齊看向審判區。
張秉心道:
“被告方,證人是否在現場?”
徐德點點頭,直言回應,“證人已在法院證人室就位,隨時等待傳喚。”
聞言。
張秉心也不墨跡,直接敲下法槌。
“啪!”
“傳證人到庭!”
話音落下。
在場所有人將視線齊刷刷落在審判區側面,盯著那門直皺眉頭,內心猜測證人身份。
約莫片刻,一陣窸窸窣窣的腳步聲傳入耳中。
眾人眉頭一挑,下一秒,正門便被兩位法警開啟。
“吱~”
一個單薄、穿著洗得發白的衣裳,眼神略顯侷促的女人走了進來。
法官與公訴方用打量的眼神看著她,反倒是原告人......情緒有些激動。
“李麗!!!”
公訴席中,‘原告人’李有才劉翠發出尖銳的聲音。
兩人不可置信地看向李麗,臉上寫滿震驚與錯愕。
李麗是誰?
那可是他們親戚的女兒,平日裡與他們關係要好的很,怎麼會出現在庭審給被告方作證?
當然,讓兩人在意的不是這個,而是另一個東西。
“你還敢來法庭!?”
“你個賤貨,看我撕不撕爛你那張狗臉!”
李有財劉翠兩人表情猙獰,作勢就要無視秩序,從席位上爬起來往李麗那邊去。
兩人恨對方,恨得恨不得殺了李麗!
他們將自己的孫子交給對方照看,結果...對方竟將孩子交給了王梅!
也就是因此,才被迫簽下諒解書,甚至連賠償金都拿不到多少,一切都是因為對方!
李麗被引導至證人席位,她聽到動靜後有些心虛。
但心虛之後,便是惱怒,她睜大眼瞪向對方。
“肅靜!肅靜!”
張秉心深吸一口氣,將怒意壓下。
“公訴方,請控制住自己情緒,若再擾亂庭審,我有權將你逐出法庭!”
逐出法庭...
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