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存在七名警察,甚至其中一人還鳴槍警告,這也能算自首!?
“請問公訴方,兩條客觀存在資訊進行聯合......”
徐德眼眸沉了沉,面無表情,眼中透露出一絲理智的冷靜。
“是否能證明被告人主觀無侵害惡意、無追擊故意、且態度良好、打消故意嫌疑!?”
話音落下。
整個現場陷入一片詭異的安靜,久久沒人能開口說話。
直到......
恍惚間。
公訴席愣神的二人喉嚨一滾,回過神來,緊接著一道聲音驟然響起。
“異議!!!”
檢察官胡廣猛地站起身,他雙眼緊盯徐德,好似要將對方看透。
一雙手猛地拍在桌上,發出響亮的‘砰’聲。
“辯護方,案發後,現場已被控制,且現場存在至少七名警察,被告人與警方相距不足兩米,所以,被告人王強......”
“絕非自首!”
自首?七名警察+鳴槍......
胡廣就不信,徐德真能找到一個,在這種條件下還能組成自首的視角!
第45章 辯論自首!
胡廣做了二十多年檢察官了,他一步步從基層人員做起,做到現在,年僅四十餘歲,正值壯年便坐上市級檢察院第二監察部,刑事第一組組長。
他什麼案子沒打過?
什麼對手沒碰到過?
但,胡廣這輩子還是頭一次聽說,在七個警察鳴槍控制住現場的情況下,嫌疑人還能是自首的。
這何止是狂妄?
這簡直就是狂妄!
“被告律師,這裡是法庭,你所說的任何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胡廣語氣森然,聲音在眾人心底扣響,他開口道:
“請你整理好思緒再發言!”
這番話算是警示,也在警告。
在法庭中,你說的話可以帶有攻擊性,也能糊弄人。
但胡言亂語卻是大忌!
不僅對案件沒有任何幫助,反而會因為清晰的思路變得渾濁,從而導致庭審陷入泥潭。
這種情況審判長但凡換個嚴苛的,百分百會給個警告。
且閉庭後,律師也會成為過街老鼠般的小丑,所作所為成為他人飯後笑點。
不過.....
“我很理智,不必公訴方操心!”
徐德一口回絕,他坐在被告席,毫不畏懼的與之對視。
現在是2002年,這個時間段很特殊,特殊點在哪?
法例上實行疑罪從無,但實際辦案主體遵循疑罪從有。
所以,他的態度一刻也不能緩!
“我方很確認。”
“本案,被告人王強並非被警方所逮捕,而是由無他人干擾、主動的態度自首!”
他是...認真的。
胡廣的眉頭頓時擰成一個疙瘩,坐回原位,久久不能言語。
審判臺上。
三個法官此時也皺起眉,卻並未急著開口表態。
片刻後。
審判長張秉心,將法槌再一次敲響。
“砰!”
“辯護方,請表述你方依據。”
話落,張秉心便將視線落在對方身上,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點。
正如之前所說,如果對方此時在胡言亂語打亂公訴方節奏,那他...完全可以給予警告。
多次警告無果,那等待徐德的,便是......
逐出法庭!
“審判長,審判員,我方依據很簡單。”
徐德深吸一口氣,將針對公訴的情緒短時間放下,騰留出足夠的思維與精力進行表達。
“方才,公訴方曾遞交現場七名警察所做出的證言,以及警方卷宗。”
他開口,稍稍示意了一下法官臺前的證據。
依舊是公訴方呈交的證據。
至於為什麼點名這份證據......
“請問,在這份卷宗中,警方針對案件命案出現的收尾概括,原文是什麼!?”
徐德眸光一凝,大腦開始咿D,就好似電腦主機cpu一般。
審判臺上。
法官劉建國微微一頓,他低頭看了看,接著拿起卷宗。
“這份卷宗為本案警方所提供。”
“辯護方所指段落,原文為......”
他頓了頓,接著開口唸道:
“原文:案發後嫌疑人滯留現場,無逃跑行為,後被民警帶回綠森市公安機關,嫌疑人現已歸案,案件經調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