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上次辯護方甚至連實質性的證據都沒有,這都能做到如此......
“不知道,這次他手裡有什麼.....”
張夏盯著臺上那人,雙手攥緊,又將視線落在被告人席位,看著王強那乾瘦的背影,內心如實想道。
臺下的騷亂聲並不大。
沒有傳進審判區影響審理,張秉心鐵著臉,更沒半分表情。
他扭頭,看向公訴方。
“現在,公訴方請宣讀訴書。”
話音落下。
而檢察官胡廣站起身,他手中握著一份檔案緩緩起身,口唇微張。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是公訴人,檢察官胡廣。”
“被告人王強,年齡52歲,出生於1950年4月17日,於2002年10月2日被逮捕。”
“經本院重新查明,現更正訴書,被告人王強,因為女兒王梅被死者非法控制、囚禁、強姦等,因此,被告人情緒過激,在防衛過程中,與之發生衝突致人死亡。”
“綜上所述,被告人王強,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情節屬防衛過當。”
“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0條、《刑法》第233條,構成......”
說到這。
胡廣頓了頓,旋即眸光凝起,脫口而出道:
“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罪!”
“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本院依法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對被告人依法判處!”
第42章 申請駁回!
情節屬防衛過當、故意傷害致死!?
現場眾人微微頷首,同時內心一沉,眉頭蹙起,久久不能言語。
被告席的徐德也不比他們輕鬆。
在開庭前,他做了兩手準備。
一、庭審辯論,將對方論點全都駁回,改寫被告人王強的命撸瑥挠凶镒儫o罪!
但,這是法庭。
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說自己能百分百穩贏!
所以,他做了第二手準備。
二、也就是...有關諒解書和和解協議的材料。
這些東西可以一定程度減輕和從輕被告人的判罰,避免達不到無罪竹籃打水一場空的情況。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徐德會感覺自己存在敗訴、需要動用第二手準備的可能?
原因便在於......
“防衛過當......”
被告席上。
徐德深吸一口氣,眉頭凝起,眼神中帶了一絲前所未有的凝重。
公訴席改變了訴書,從故意殺人變成眼下防衛過當。
對他來說這並不是什麼好訊息。
為什麼?
因為,指控要以理論依據加持,才能將指控轉真。
假設故意殺人是高樓大廈,防衛過當是一層自建民宅,那公訴手裡的證據便是一米五深的地基。
它撐不起高樓大廈。
但撐起一層自建民宅絕對綽綽有餘!
而他的目的,又是讓法庭這塊地基,不建下任何樓房!
面對高樓大廈,他能只動嘴皮子,以地基不牢,樓房易倒塌來否定,可面對一層自建民宅......
唯有將地基徹底砸碎才行
棘手...很棘手。
審判席上。
“好。”
張秉心點點頭,他收回視線。
這次審理主要是調查刑事部分,所以他並不準備在刑事調查清之前,讓代表民訴部分的陳偉開口。
審判長張秉心扭頭,看向被告席上的徐德,開口詢問。
“被告方,上述公訴席的指控,你方是否要提出異議?”
話音落下。
現場所有人將視線齊齊聚焦在徐德身上。
緊接著。
便見徐德深吸一口氣,語氣嚴肅,沉聲道:
“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話畢。
他頓了頓,從桌上眾多檔案中,抽出其中一份證據材料。
“尊敬的審判長,這是公訴方所遞交的證據,即:案件兇殺兇器。”
說著,他將這份證據交給書記員。
書記員明顯對他喜歡用對手證據的舉動習慣了。
稍稍檢查無誤後,這才交給審判臺,臺上三個法官瞥眼看去便見一個彎刀狀的刀具物品,以照片的形式被列印在紙上。
“這是一把鐮刀,一把割麥子、極其鋒利的鐮刀。”
“很明顯,這並不屬於被告人王強所有!”
徐德站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