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開口,便將兇器的歸屬撇清關係。
一起刑事案件,兇器是誰的、如何出現的、如何製造出人命的,這三個問題十分關鍵,只要與兇器撇清關係,那這起案件勝訴的進度條便能突飛猛漲!
“審判長,從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的這份檢測來看,這兇器上,分別存有三個人的指紋。”
“一、李二牛,二、王強、三.....一位名為李春華的李家村村民!”
“這位李春華,是兇器的主人,案發期間,警民互相對峙時,他便手持鐮刀站在人群中。”
“那麼,這鐮刀又是如何從李春華手中,到李二牛手裡,最終又以鐮刀將其開膛破肚而收尾?”
“原因在於,在案發期間。”
“被告人王強行使正當防衛權利之際,惹惱了死者李二牛。”
“隨即,李二牛在情緒激動、憤怒、亢奮的狀態,將李春華手中鐮刀奪走,意圖傷害被告王強!”
忽然間。
徐德眼神變得銳利,連帶著話鋒都顯得銳氣十足。
“在這種時刻,迫於自衛,被告人只得被動防守!”
“隨後,便是第一次開庭審理時,我方所說的話,即...被告被人潮淹沒,再見時,被害人李二牛已經身死!!!”
“審判長、審判員。”
“被告人王強所做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條,即正當防衛,我方建議駁回公訴方指控,被告無罪!”
徐德的話條理清晰,語言邏輯縝密。
短短兩三句話,便將事情的經過講的一清二白,哪怕是沒看過卷宗的聽眾,此時腦子裡也構建出全過程。
場下,聽眾席數百人若有所思著點頭。
審判臺上,法官孫棟也點點頭,低聲道:
“確實是這樣,和七名警察證言一致。”
同時,孫棟內心有點感慨。
‘兩三句話,論點、辯點、證據、佐證相輔相成...嘖,怕是燕京那些律師來了,最多也就這個水平了。’
張秉心點點頭,臉上卻什麼表情都沒有。
他扭頭看向公訴席。
席位上,三個檢察官並未生氣,顯得很是沉穩與放鬆。
“公訴方,上述被告所說...你方是否要發表異議?”
檢察官胡廣點頭,他扭頭,看向被告席,對上徐德的眸子,兩人互相對視,旋即,他開口道:
“審判長,審判員。”
“我方想說的是......”
說著。
胡廣頓了頓,旋即將一條極其細節,令人眉頭緊蹙的話語吐出。
“被告人王強的防衛過當,並不體現在反擊持刀,而在於......”
“李二牛初次上了警車,王強防衛所做之行為!”
話落。
一側的王巍立馬站起身,將手裡幾張檔案遞交上去,隨即說道:
“這是警方對屍體做的屍檢報告。”
“報告上明確指出,死者李二牛,他的手背存在一個咬痕極深的傷痕!”
咬痕?
張秉心頓住,他眉頭皺起,捏著這張檔案陷入思索。
這案件...和咬痕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