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可是我工資還很高,我有一家食品公司。”

    張虎忽的又嘆了口氣,面露苦笑。

    給予的錢是建立在基礎工資的百分比上,他的工資可不少......

    “我的收入是以‘工資+經營’的形式出現,月收入是......”

    他話還沒說完。

    徐德便打斷道:

    “張先生,您是公司老闆。”

    “您可以自己給自己降薪。”

    張虎:?

    張虎眼角一跳,眼睛瞪起。

    卻見對方又緩緩開口道:

    “您可以以合理的理由,自己給自己降薪到月入一千,甚至是月收入一塊錢...不過我不建議月入一塊錢,因為太過囂張。”

    工資太高?這好辦。

    自己給自己降薪就是!

    張虎腦袋嗡嗡的。

    什麼叫因為太囂張不建議降到一塊錢?

    難道直降到一千就不囂張嗎!?

    等回過神來,張虎滿臉不可置信的看著徐德,良久,結結巴巴的開口道:

    “那股份.......”

    “看您的年齡,您的公司應當是婚前所開設的吧。”

    徐德緩緩開口,表現出自己的專業素養。

    “婚前資產為個人財產,不計入共同資產。”

    “但如果婚後經營升值,升值出現的差額,以及後續分紅才是夫妻共同財產。”

    比如,婚前你買了價值100w股票,結婚後,股票升值到110w,那這多餘的10w就是夫妻共同資產。

    “但是!”

    “您可以將您的股份賣掉。”

    徐德再次開口出謩澆撸澳梢砸?90w,又或是100w的市場合理價格,賣給您的父親,自己不留一分錢,這些錢屬於婚前財產。”

    “而您的日常消費則由公司報銷。”

    “所用資金,也可以讓您的父親進行‘個人贈與’!”

    “這樣您便是一位月收入兩千,甚至是月收入一千,還要交租的低收入人群。”

    張虎瞪眼,猛地站起身,渾身像被驚雷劈中,內裡已是翻天覆地。

    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什麼叫父親給兒子收租?

    什麼又叫自己給自己降薪?

    什麼又又叫已增值的婚前股份,可以以婚前未增值的價格合理賣給父親,而賣的錢算婚前財產!?

    張虎吞了吞口水,言語有些顫音,他看著面前的律師。

    “這...這真的不違法嗎?”

    他覺得,這好像有些...囂張!

    法官真的不會拿皮帶抽他嗎!?

    “這很合法。”

    “當然,前提是上述您的行為理由‘正常’,否則會被認定隱匿財產。”

    徐德也站起來,溫和的看著面前的客戶。

    “如此,您每月只需要交付三百元給您妻子,而這個時長.......”

    “取決於您決定離婚前。”

    換而言之...只要張虎不決定離婚。

    那對方妻子不工作的情況下,必定每月只有三百元,還不如一頓好點的飯!

    若是去傍其餘大款...可只要張虎不同意離婚,對方一輩子都無法‘上岸’!

    並且對方二次出軌也可以為後續增加離婚籌碼,讓對方少分甚至是不分資產!

    “這...這...這......”

    張虎只覺得自己好似推開一扇陌生的大門。

    對啊。

    這樣才對!

    離婚?先經濟制裁幾年才對!

    見此,徐德便開口道:

    “張先生,您還有其餘疑問嗎?”

    張虎回過神來,激動的看著對方。

    本以為碰到個初出茅廬的年輕律師,自己大機率沒辦法了。

    結果......這律師有招是真給你出啊!!!

    雖然總感覺哪裡不對。

    但管它呢,這合法合規的你管得著嗎!?

    張虎激動的握住徐德雙手。

    “滿意,我太滿意了,只恨沒早點遇到您啊!!!”

    徐德道:

    “那咱們...是否可以去財務室結算一下合約?”

    “當然可以!”張虎亢奮道。

    “那就好。”

    話畢。

    徐德便走到一旁,給對方寫完《起草指導》,又開具《收費通知單》,旋即帶著人向外走去。

    他說的法子比較危險。

    但如果按照自己的起草指導來做...完全能有保障!

    “吱~”

    門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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