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带我去见她
    阳光璨烂,温暖明媚,完全没有秋天的萧瑟,反倒象是盛夏。

    从黄金城到江南罪恶领域,是一片起伏连绵的山势地形,山如坟,并不险峻,大野间灌木丛深,却不见参天大木,甚是诡异。

    大灾荒时代才过去二十年,曾经的山地间,大树都被砍尽了,遗产不丰,如今这时代,凡近人聚居之处,荒野间能看见一株大树,那都是运气与造化。

    毕竟流落的捡柴人到处都是,灌木都被薅去大片,一些地方光秃秃。

    风卷云舒,马蹄声阵阵。

    古马道上,三匹马飞驰,疾风掀动袍袖,咧咧作响。

    曹立与玉绫罗、沉若神吃完早饭便上路了,赶去与彼岸之花汇合。

    黑江畔,随处可见荒凉的村落,土房子堆砌,破败无人居住,长满了青笞。

    如今的人口,是曾经的十分之一不到,整个荒龙大陆人口加起来,不足三千万人,曾经适宜生存的村落,早已空置,无人问津。

    归其原因,还是因为两个字,没柴!

    这个时代,柴可是紧缺品,军阀集权管制,是不允许荒民在荒野中种树的,即使种了树,也不属于他们。

    这使得人们不断迁徙,去有柴火的地方,或者去给地主打工,用工钱买柴买煤炭等。

    不过,自从军阀刘鼎盛势力渐渐削弱,江北倒没什么管制了,人们自由开荒,哪里有资源,便在哪里迁徙,开荒、种树,形成村落与集镇。

    “休息会儿,我撑不住了。”曹立苦着脸,勒马停下,刚长出来的薄肤,真不适合骑快马,大腿都被颠坏了。

    “这才十里地不到。”玉绫罗勒马,好看的眉头皱起。

    “休息会儿休息会儿。”曹立摆手,真撑不住。

    三人停下,在江边取水,歇息了一阵,这才继续上路。

    一路磨磨蹭蹭,曹立哀嚎不停,总算在临近傍晚,赶到了红杉镇。

    红衫镇临近黑江,镇子外的矮山坡上,种满了高大的红杉树,还没接近,便听见鸟啼声阵阵。

    江畔边,是一个大湾,许多身着素麻衣的渔民,正端着淘金盘,挖掘江边的沙子,走到江中,摇摇晃摇。

    这使得河湾到处都是锄头挖出来的大坑,千疮百孔。

    “这里是红杉帮的地盘,这红杉帮,曾经是红杉镇的治安官,在刘氏势弱后宣布独立,成立了红杉帮,主营船业。”玉绫罗当起了向导,对这里很熟悉。

    曹立问道:“彼岸之花跟红杉帮有仇?”

    玉绫罗点了点头,道:“离这里二十里,有一座矿山,那里原本是一处世外桃源,居住着骷妖婆婆,和她的两个徒弟。”

    “骷妖婆婆?”曹立听着耳熟,这才想起来,自己在铁刀镇时听说过,红发杀姬的师父,是一个叫骷妖婆婆的隐世高人。

    “这红杉镇前任镇长,带人霸占了那座矿山,将骷妖婆婆杀了,她收养的两个弟子幸活了下来,一个改名为夜月杀,一个改名为红发杀姬,她们的名字都带有一个杀字,欲有朝一日,杀掉那位镇长。”玉绫罗道。

    “那镇长在红杉镇?”沉若神问道。

    “不在,那人早已经被红发杀姬干掉了。”玉绫罗摇头,道:“彼岸之花来这里,仅为买船而已,不过,这里的红杉帮老大,曾是那位镇长的侄子,说不准会发生火拼事件。”

    “仇不连亲故,红发杀姬还挺有原则……”

    曹立捏着下巴开口,又猛然觉得哪儿不对,道:“红发杀姬怎么跟着彼岸之花?”

    “休息好了没有,自己不会去问吗?”玉绫罗不耐烦道。

    “好了好了。”

    三人继续上马,往镇头走去。

    还没临近,便见到一些衣衫褴缕的平民,无精打采地躺在路边。

    “大爷,给口东西吃吧。”

    “美丽的小姐,您需要奴隶吗,我很能干的。”

    马道畔到处都是流民,居住在江边破落的房子里,依附这座小镇而活着。

    曹立猜测,这是黄金城流落而来的平民,走了一百多里,在这里查找生计。

    与马记酒馆周围乞讨的平民差不多,那里的庄园和农场都不要人了,使得那些平民只能当乞丐乞讨。

    曹立身上还有50两黄金,5根金条,散不开,看见这些可怜人,他也爱莫能助。

    沉若神与玉绫罗则没那么好心,看见这些平民,她的眼中全是淡然,习以为常了,压根没有施舍的想法。

    世道如此,活不下去就死,作为枪手,她们也都是在生死间来回横跳,活得也许还没这些落魄平民久呢,有钱当然要自己享受。

    三人一路骑马进镇,甚至都没下马,到处都是羡慕与敬仰的目光,贫富差距巨大,许多人包里连一颗金豆子都摸不出来,更别说买一把枪当枪手。

    即使做了枪手,也要有活儿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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